“感谢大家捧场,今天,是阳光马戏团在新罗斯城的最后一场演出,明天我们将启程前往下一站,不过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还会再见。”
演出结束了,热烈的掌声中,阳光马戏团的全体成员登上舞台,向观众们致意谢幕。
观众依次退场,沐浴在深夜的簌簌寒风中,或乘坐马车,或徒步朝家中走去,很快,观众席就变得空空荡荡了。
坐在角落里,独自喝酒的男人终于才站了起来,像是做出了什么决定似的,踏上舞台。刹那间,身上原本普普通通的衣服,变成了笔挺的燕尾服,凋银手杖出现在掌中,高耸的礼帽上,还停着一只咕咕叫的鸽子。
听到鸽子声,正要返回后台的蒂芙尼勐的顿住,缓缓回首...
“团长!
!”
其他团员顿住脚步,不敢置信的看了过来。
“别叫的这么大声嘛...”
来文扣了扣耳朵,挤出一丝笑容,张开双臂,打算拥抱朝他奔来的蒂芙尼,然而...
蒂芙尼冲到他跟前,二话没说,飞起一拳,正中他的小腹,使上了吃奶的力气。
完全没有心理防备的来文,结结实实的挨了一招,眼前一黑,当场昏厥。
一把搂住他的脖子,蒂芙尼大喊道:“快收拾东西,带着团长连夜走!不能让他再回那个魔窟了!
!”
“收到!”
团员们一扫低落的情绪,连妆也来不及卸,开始欢天喜地的拆帐篷。
他们只要团长回来就行,至于是如何回来,又经历了哪些磨难...
不重要。
根本不重要。
团员们动作神速,只用一个小时,他们便把一上午才堪堪搭建好的帐篷拆除了,所有东西送上马车,将来文高高举过头顶,一边有节奏的哼着歌,一边踏上了出城的路。
就像抓到了可口猎物的小矮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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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阳光正好,空气清新,摇摇晃晃的蓬式马车上,来文被捆的结结实实,嘴里塞着一团蕾丝手帕,瞪着大眼睛,唔唔直叫。
宝石全部被没收了,坐在他正对面的蒂芙尼,一手拿着几颗璀璨夺目的宝石,一手托腮,兴致勃勃的看着不停挣扎的团长。
“团长,你就死了这条心吧,干嘛要加入真理教会呢?跟我们继续演出多好啊!”
“唔唔...唔唔唔!”
来文扭动着身体,竭力靠向蒂芙尼,惶惶的眼神,死盯着那颗金乌之眼,一滴冷汗沿着额头滑落。
经过千辛万苦,他终于把脑袋搭上了蒂芙尼的肩膀,还没松口气,蒂芙尼就一把推开了他,羞涩的说:“干嘛呀团长,现在可是大白天...”
“唔唔唔!
!”
“真是的,都听不清你说什么,别乱叫啊,这里可是荒郊野外,你喊再大声也没人救你的。”蒂芙尼取下了他口中的蕾丝手帕。
“宝石!快把宝石给我!”
“少来,你以为我不知道这些宝石有猫腻吗?”
“金色的!金色的那颗!快给我!我没开玩笑!”
看到来文煞白如纸的脸色,蒂芙尼犹豫了,她拿起金乌之眼,说道:“给你可以,但你不能偷跑啊!”
“好好好!”
金乌之眼入怀,来文长长的舒了口气,往车底板上一躺,有气无力的说:“差点被你害死了...把绳子解开。”
“不解。”
“我上厕所!”
“哦...”
猪蹄扣绳索解开,重获自由的来文,果然信守承诺,没有偷跑,而是跃下马车,跑到一旁的树林里,解决了一下生理问题。
一阵寒风吹过,他打了个哆嗦,提上裤子,拿出帕子擦擦手,回到车上。
“团长你饿不饿?”
蒂芙尼切了一块面包,用餐刀抹上厚厚的果酱:“给你,快吃吧。”
“吉娜呢?”
接过面包,来文四处看了看。
“她在后面的车上。”
“你这样是没用的,蒂芙尼。”
两三口吃完面包,来文摸出酒壶喝了一口,沉声说:“其实这些天,我经常来看你们的表演,阳光马戏团即使没有我,也能很好的运作,不是吗?”
“但你是灵魂。”蒂芙尼摇了摇头:“失去灵魂的马戏团是没有前途的,大家因为你才聚集到一起,如果有一天你不在了,大家的心也就散了。”
来文无声一笑:“我就是个吉祥物,马戏团真正的灵魂,是你,蒂芙尼。”
“我说的是信仰。”
“信仰?我是个小偷,是贼,或许我做过一些令人感激的事情,但那并不代表,我是个好人。”
“你是我们的好人就足够了,其他的不重要。”
“但是我现在有一个选择。”来文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的说:“做更多人心中的好人。”
心里‘咯噔一声,蒂芙尼抿了下嘴,咬着牙说:“他究竟给你灌了什么迷魂汤?”
“不是迷魂汤,是信仰。”
凋零的树木匆匆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