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1 / 2)

朝阳 林与珊 1193 字 8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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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板开合,店内员工齐嚷“欢迎光临”,小李放下翘在理发台上的脚,笑盈盈地迎接:“朝哥来了,还是就理短吗?做发型不?”

附近的熟客一般都有固定的理发师,张朝就是小李的客户。未等张朝回话,红毛停下手中的活儿,说:“我来吧。”

张朝没什么表情地点点头,两手插/进上衣兜里,大马金刀往沙发椅上一坐。红毛洗干净双手,为他系上围布,瞧一眼镜子中的张朝,然后拾起梳子和剪刀。

红毛叫秦宇,是理发店的老板,也是薛凡口中的“现任男友”。两人全程没有交流,各自沉默,一旁的员工们都在跟自己的客户闲聊,店内氛围好似温馨又和谐。

一堆电推剪的嗡嗡声中,秦宇用海绵帮张朝擦掉残留在脖颈处的发渣,低着脸,有意无意地开口:“你舍得吗?朝哥。”

张朝看向秦宇,说:“这不是我决定的。”

秦宇道:“你难道不清楚吗?薛凡是在跟你赌气。”

“有些话、有些事,不能说也不能做,说了做了,性质就变了。”径自解开绳子,张朝扯掉围布,拍拍衣服上的碎发,“你们在一起了,我们肯定就回不去了。”

秦宇似乎想反驳什么,话溜到嘴边,半晌,却只是抿了抿嘴唇:“都说和一个人朝夕相处生活久了,心理上是没办法将对方完全割舍掉的,有些戒不掉的习惯会让你经常感到难过。”

“我不会刻意想要忘掉薛凡。”张朝道,“望阳镇就这么大点儿地方,我以后不可能见不到他,不至于不说话,更不至于躲着他走路,所有的不适应都需要时间来调节。”

秦宇问:“有想过再找个人吗?”

张朝噗嗤一声笑了:“我连自己都养不活,就别去祸害别人了吧。”

见张朝起身要离开,秦宇匆忙表态:“朝哥,我真的很喜欢薛凡,从他第一次来我店里理发,我就看上他了。”

“你比我有本事。”张朝顿了顿,“薛凡跟着你,肯定比跟着我强。”

“我在望阳湖对面开了家新的理发店,打算交给薛凡管理。”秦宇说,“我觉得他能把店铺经营好,他虽然特别孩子气,一旦真的做起事情来,比谁都认真。”

“是吗?”张朝脱口而出,“我怎么都不知道。”

“让他多跟你学习学习吧。”握拳捶向秦宇胸口,张朝笑道,“你比我们年轻,却比我们都成功,我挺看好你的。”

说完掏出钱包,正准备交钱,秦宇赶忙阻止:“哥,这单免费。”

“不收的话,下次我不来了。”刚好有零钱,张朝将十六块钱压在收银台上,“走了。”

三天后,张朝找到了新工作,在离家不远的文印店帮人复印文件,顺便兼职帮人修理电器。在印刷厂干了这么些年,多少会一点简单的电器维修,小毛小病的张朝都能处理,收费比专业的维修工便宜。

文印店的活儿比在印刷厂时轻松,复印机的污染程度比印刷机小多了,终于不用整天担心墨粉纸屑对身体的影响,尽管赚得比过去少,至少不用加班,生活规律了,小毛小病也少了,对此张朝很是满意。

一个人生活,开支小了很多,只是每次回家家里都空荡荡的,没人迎上来,耳边没有安慰,疲惫得不到缓解,夜里无聊得很——张朝正在努力适应这种不习惯。

独处的时间一长,扎根在心底的情绪很容易朝外蔓延。只要得了空闲,张朝就很容易去想薛凡,想他们是怎么从年少时期一步步走过来的,想这十年的点点滴滴,开心的、不开心的……渐渐的,张朝竟然开始怀念起薛凡的好来。

有些事情是不是只有过去了,被时间抚平了棱角,才会感觉到美好?有些人是不是只有失去了,彻底消失了,才会想要去珍惜?

再次见到薛凡是立春的清晨,张朝正在环湖跑步,他准备开始健身了。往三十岁去的时候,不健身又喜欢熬夜,身体实在是吃不消。

望阳镇上的这片湖是人工湖,挖得比较深,养了不少鱼虾,夏天经常有老人在湖边垂钓。湖岸栽种着银杏树,此时还未发芽,薛凡正坐在两棵树干中间的石坡上,望着朝阳发呆。

张朝认为自己不应该停下脚步,可他控制不住身体的本能,还是站到了薛凡身后。薛凡肩上披着一层暖黄色的阳光,棕发染成了金色,长长的眼睫毛点缀着一些碎亮,不知为何,旧人再相见,总是觉得比过去好看。

是放下了,还是没放下?

当张朝坐到薛凡身边时,薛凡望着湖面笑了笑,没转头,说:“我刚刚还在猜,你会不会为我停下来呢。”

手臂搭在弓起的膝盖上,张朝问:“看到我了?”

“不用看,以前你陪我来这儿看日出的时候,总是待不住,觉得没意思,自己就围着望阳湖跑两圈,锻炼锻炼身体。”薛凡勾起唇角,“所以我光听脚步声,就知道是你。”

远望山峦间的朝阳,张朝没说话,这一次他肯定待得住。

即便是沉默,谁也没觉出尴尬,彼此陪伴在对方身边,早就是常态,湖面上粼粼闪闪的,像缀满了钻石。太阳升高了一些,阳光刺眼,两人身上都晒得热热的,各怀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