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得穿一条裤子了,我好好的留学签证被拒,你敢说和你没关系?!”
“所以呢?”林肯终于开口,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黎小麦觉得他还不如继续沉默呢,果然,对方被这三个字激得暴跳如雷:
“凭什么?你们凭什么扣我签证?不就是睡了个女人吗?你不是看不上她吗?老子帮你解决了问题不好吗?你要留下老子干什么?继续睡……”
这句话的信息量太大了,黎小麦听得目瞪口呆,正支棱着耳朵继续捕捉关键词,对方的话语被打断,取而代之的是闷哼声和拳头击打在肉上的声音。
“你特么……嗷”
“我跟你……没完”
“废物,你们去后路……包抄……”
“啧!”居然还有战略战术,黎小麦怕林肯吃亏(林肯:你确定不是因为自己的好奇心?)没管住自己的脚下了车,却见对方三个人已经倒下了两个半,只剩一个半弯着腰,被林肯提着后脖领一拳打在胃上,一松手,整个人跪在地上求饶一般,下一秒就四肢着地趴在马路牙子上了。
帅啊!她知道这位林少爷身手好,没想到好成这样!
看着高高瘦瘦的小白脸,养尊处优的小少爷一样,没想到打人这么狠。
是的,就是一个字——“狠”。
说起打架这种事,黎小麦也算半个行家,知道决定输赢的,并不是肌肉力度和身体强度,甚至敏捷度都不是关键因素,当然这些也很重要,但在以上几个情况大差不差时,最关键的却是气势,那种必胜的气场和狠劲儿。
说白了,人作为最高等的智能生物,一切行为模式都会受大脑影响,打架斗殴也一样。
身为一个拽得要上天的学霸,林肯观察力反应速度都超常,上次一刹那的交手黎小麦就知道他肯定也练过,再加上那种聛睨一切老子天下第一的气势,黎小麦相信他就算做个混混,也能做到混混的顶级。
果不其然,三个同样高高大大的年轻人,在他手下几乎毫无还手之力。
中间那个大概下巴被打了一拳,口腔里破皮了,只见他先朝地上吐了口带血的口水,才踉踉跄跄站了起来,越过林肯扫了眼他身后下车走过来的黎小麦,嘴角露出个讽刺的弧度,神色却肉眼可见地放松了下来,道:“我说你今天怎么这么狠,原来带着妞儿啊,怎么林大少爷转性了,知道妞儿们的好处了?”
尽管嘴里受伤和刚才的声音略有差别,黎小麦还是听出来这就是刚刚一直在叨逼叨废话,打架却怂的一逼那个,心想反派果然死于话多。
却见那人抹了把下巴,冲林肯点点头:“行了,你看这样各玩各的多好,既然今天你这边有情况,我也不是不识趣的人,咱们两清,修车的账单回头寄给我。”说完招呼两个喽啰上车,豪华轿车呼啸而去,留下一阵尾气。
黎小麦:……这是唱的哪一出啊?这哥们儿兴师动众地过来,就为了拿豪华轿车撞林肯的小破车一下,再挨顿打?
你们城里人真会玩,山民土包子黎小麦表示理解无能。
“你不上车吗?”
目送跑车离去的黎小麦,沉思被旁边男生冷淡的声音打断,回过头看向林肯,发现他除了短发比刚刚凌乱了些,整个人和刚才比没什么变化,非要说打这一架对他有什么影响的话,那就是坐上车后距离近了发现他眼尾有一丝丝泛红,看来刚刚的剧烈运动还是让他眼球充血了。
然后在他打着方向盘继续开车时,黎小麦眼尖地发现他手上关节处有些发青的淤血,因为他手背洁白如玉,所以看起来有些明显……以拳打肉,看来他并没有惜力,那几个哥们儿也够喝一壶了。
迅速观察完毕,黎小麦不敢让目光过多停留,但又满心好奇,终于还是鬼使神差地问了一句:“他抢了你女朋友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