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郎现在不是那么恋着段氏兄妹了,因为他有了新宠:陆健儿。 陆健儿是他的新宠,他也是陆健儿的新宠,两人火速拾起了旧日友情,在陆健儿眼中,金玉郎简直就是一条没心没肺的可怜虫,他名义上是金家的二爷,可其实金家是他哥哥金效坤的家,他在那里充其量只能算是寄住;他的太太也不爱他,逼得他每天只能早出晚归的在大街上晃,简直和个流浪儿差不多。当然,他有钱,可他的身家在陆健儿看来,也算不得什么惊人的财富,只不过证明了他出身确实颇有根底、有资格和自己做朋友罢了。 陆健儿怜悯他,然而无意在仕途上提拔他,因为他看起来实在只是个柔弱天真的纨绔少爷,好像做任何正事都不会靠谱。所以陆健儿对他所能提供的援助,就是请他随着自己到天津玩上几天,免得他成天流离失所,只能到那家破报馆里傻坐着。 金玉郎收到了陆健儿这份邀请,欣然接受——在陆健儿的眼中,这又是金玉郎的一桩优点:金玉郎仿佛是不大懂这人世间的礼数,心里愿意,便一口答应,不讲客套虚礼,有点清新脱俗的意思。 金玉郎也知道自己脱俗,可这脱俗的程度也是需要他暗自计算的,幸而他在这方面有些天赋,计算起来也不需要花费多少心力。带着他那一身恰到好处的清新之气,他跟着陆健儿出了发,这一路上,两人坐在包厢里促膝长谈,谈了什么内容,外人不得而知,不过二人应该是相当的投机,因为下了火车之后,陆健儿竟然直接把金玉郎带到了自己家中——他这个家乃是一处秘密的小公馆,连他的爹娘和太太都不知晓,而这小公馆之所以如此的秘密,则是因为里面藏了他心爱的一位姨太太,以及一个襁褓之中的小儿子。 陆健儿回国之后才结了婚,到如今统共也不到两年,太太的娘家又是有权势的,所以他万不敢让自己这处小公馆曝光,平时也从不带人过来,唯独金玉郎让他破了例。他在中学时代,常会到金玉郎家里借宿,金家上下对他可都不错,而如今金玉郎变成了孤雁,无依无靠怪可怜的,他便念了旧情,也想还他一点家庭的温暖。 金玉郎乖乖的跟着他去了小公馆,楼上楼下的参观了房屋,也见了房屋里的女主人和小少爷。女主人是个柔而美的江南女子,讲起话来莺声呖呖,果然是个招人爱的佳人。金玉郎看看她,又看看陆健儿,然后便是抿着嘴笑。陆健儿问他:“你笑什么?” 他笑着沉吟,过了一会儿才会答道:“我是为你高兴,你这个家很好。房子好,太太对你也好。” 姨太太一听这位摩登先生称自己为“太太”,无形之中给自己添了身份,自然是心花怒放,陆健儿却以为他是见了自己这样的好日子,触景生情,便干巴巴的开了口:“你若喜欢这里,往后就常来——” 他这话没说完,因为姨太太心花怒放之余也开了口,两人异口同声,所讲的话几乎就是一字不差。两人都感觉这未免太巧,忍不住相视要笑,金玉郎看在眼里,心中便是暗想:“他们在恋爱。” “恋爱”这种东西,似乎无论怎么看,都是甜蜜美好的,都是可以“直教人生死相许”的。于是金玉郎忽然好奇到了极致,恨不得立刻也去真正的恋爱一次。 姨太太被金玉郎看得不好意思了,含着笑意一转身一拧肩,只说要到厨房瞧瞧晚饭预备得如何。等她走得远了,陆健儿对金玉郎说道:“你家里的那个,若是实在不可救药,那你也犯不上和她怄气,什么时候遇上知心的人,再讨一房就是了。你看我这一份家,不是很好吗?” 金玉郎点点头:“是很好。” “要是觉得好,以后就常来,做客也行,住也行,我全欢迎。”说到这里,陆健儿领他在旁边的沙发上坐下了,点了一支香烟向后一靠,他深吸了一口,然后喷着青烟追忆往昔:“就像我原来在你家一样。” 然而出乎他的意料,金玉郎却是摇了头:“那不好。你不在这里长住,我怎么好常来?我今天跟着你过来,就是想看看你的新家,这么多年没见面了,你的一切我都不了解,我想瞧一瞧。” 陆健儿翘着二郎腿,本来是已经要陷进那软沙发里了,如今听了这话,他惊讶得向上挣了一下:“一会儿你还走?” 金玉郎理直气壮的回答:“我当然要走。在火车上,你不是说你明天要起早出门去办什么——什么军务吗?” “我办我的事,和你有什么相干?你安心做你的客就得了。” 金玉郎依旧是摇头:“我去住利顺德,那儿也挺舒服的。” 陆健儿,相当罕见的,皱了眉头:“为什么?” 金玉郎被他问得有些无奈,叹了口气,声音也低了些许:“你这个家里人少,你又总是出去忙,我在这儿住着不合适。” 陆健儿明白过来了,心中哭笑不得,神情则是一片漠然:“男女有别?为了避嫌?” 金玉郎这回没说话,直接向他一点头。 陆健儿说道:“想多了,没必要。” 金玉郎直视了他的眼睛:“你是我失而复得的好朋友,我的好朋友不多,所以对我来讲,我们的友情很珍贵。珍贵到——” 他一时不知如何措辞,垂眼望向地面,他思索了一下,才把话继续说了下去:“就是珍贵到,一点隐患都不可以有。” 然后他再次抬头面对了陆健儿:“这回,你明白了吧?” 陆健儿没说话,一边吸烟一边面无表情的看着他,心里暗暗的有点感动。他想金玉郎再怎么不成器,至少有颗真心,是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