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荣叔道:“快七年啦。”
宋禹又似不经意问道:“老板就是寨城人吗?”
“咁唔系啦。”荣叔道,“你别看我就守着这么个小狗肉档,八年前我在外面可是大佬,住大屋开豪车,身边最少跟着五六个马仔。搞海运的大佬黄择天知道把,他从前就是我马仔。”
宋禹露出惊讶的表情。
“点?不信?”荣叔说到往事,就像这些年每一次打鸡血一样,“你去外面打听打听,就知我是不是讲大话了。”
宋禹轻笑道:“信的,九龙城寨卧虎藏龙人尽皆知。”
荣叔低哼一声:“我这辈子就亏在识人不清,错信了黄择天这个兄弟,当初我见他一人来香江,帮他助他提拔他,没想到却是养了条白眼狼,不仅夺走我身家财产,还差点要了我的命,得亏我命大。”说着拍拍右腿,义愤填膺道,“我这条腿就是被他弄断的,要不是得了城寨大佬收留,我早就没了命。现在他在外面吃香喝辣当大佬,我躲在城寨杀狗卖狗,只怕下一世得变成狗。”
果然跟小报写得一样,这位前大佬逢人就要讲自己的故事。
愤恨、不甘、无力,都化成了每天祥林嫂般的讲述。
“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无尸骸。”宋禹故作叹息一声,“你说的这个黄择天,是不是喜欢搞男仔?”
荣叔狠狠啐了口:“是啊,屎忽鬼死变态!”
宋禹轻笑:“我好像这两日正好看到一条八卦,说他和影星陈向辉闹了矛盾,害得陈向辉脸受伤毁容。演员的脸那就是命,陈向辉只怕不会善罢甘休。”
荣叔皱眉:“是吗?”
宋禹摊摊手:“应该是吧,我看报纸上写他在拍的《神偷黑桃A》都换角了。”
荣叔沉吟片刻,点点头,似是自言自语道:“莫非我的机会来了?”
宋禹:“嗯?”
荣叔赶紧笑着摆摆手:“冇事,你慢慢食,味道点样?”
宋禹笑着点头:“很好。”
正说着,有人走进来。荣叔闻声转头,双眼一亮,赶紧起身迎上去:“阿祖,你来了?”
宋禹余光瞥了眼来人,顿时心里一个咯噔。
一来是他记性不错,二来是这人也实在有些特色,一种与九龙城寨格格不入的特色。
那天是晚上,光线昏暗,或许会在视觉上造成错觉,但眼下是青天\白日之下,看的一清二楚。
此人穿白衬衣黑西裤,脚下踩着一双锃亮的皮鞋,头发打得很整齐,用摩丝做了定型,戴一副金丝眼镜,面容白净,怎么看怎么像是一个斯斯文文的文化人。
然而他身旁跟着的两个花臂男,显然在告诉别人,这位斯文青年跟文化人大概没什么关系。
林家俊那晚说过,这人是九龙城寨和兴社的,一群没人性的烂仔,看架势这人只怕就是龙头。
宋禹该传达的信息已经传达,不想在这狗肉当久留,装模作样吃了几口,拿出两张二十元大钞放在桌上,也没叫荣叔出来找零。
只是刚转身走了一步,路过身后饭桌时,忽然一只穿着黑皮鞋的腿伸出来,拦住他去路。
宋禹不得不停下脚步,佯装茫然地看向桌内的男人。
男人抬手扶了扶眼镜,眉头微微挑起,一字一句单身开口:“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这么近距离,宋禹彻底看清了对方长相,是一张很英俊的脸,轮廓分明,长眉长眼,眼眸深邃,嘴角带着点天然弧度,即使不笑,也仿佛在轻笑着。
这实在是一张很具迷惑性的脸,如果不是知道他身份,宋禹必然不会对他有任何警惕。他眨眨眼睛:“先生应该认错人了。”
男人微微歪头,似笑非笑道:“是吗?”
宋禹笑了笑:“是啊,我不是寨城中的人。”
男人慢条斯理将腿收回。
宋禹暗暗松了口气。
正要抬脚继续走,却听男人又道:“你和林家俊是朋友?”
宋禹悚然一惊,想到那晚情形,林家俊和这人看起来是有过结的。对方不会要拿自己开刀吧?
“林家俊?你说林记糖水铺那大只佬?”
“就是他。”
“哦,认识,不算朋友。”
男人歪头上下打量他一眼,继续问道:“怎么认识的?”
“我住他那栋唐楼,偶尔会去糖水店喝糖水。”
男人点点头:“原来如此,那就是会经常见面咯?”
宋禹正想着怎么不着痕迹解释自己和林家俊不熟,只见男人朝身旁的人抬手示意了下,那花臂大哥立马会意,从一只皮包中掏出便签本和笔递给他。
宋禹不知他是要作何,却也知道自己还不能走。
男人刷刷写下两个号码,又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叠钞票,连带便签条一起递给他:“这是我的电话和呼机,家俊那边要是有什么事,还请告诉我。”
别说,这人就连说话都是文质彬彬。
但对宋禹来说,对方递手中的东西,跟烫手山芋没什么两样,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不接怕被对方打死,毕竟这里杀人放火也没人管。
男人见他不动,轻笑了笑道:“唔使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