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当垆卖狗(1 / 5)

马文才没想过祝英台还真的把那些信带了一路。

莫说祝英台,就连其他人都觉得莫名其妙。

又不是感情很好,又或者是熟人,带信这种事最是麻烦,少不得就要被送信人的家人拉着嘘寒问暖折腾一番,除非专门带信的同乡或是靠带信谋财的货郎之流,这种事情很少有人去做。

会稽学馆的弟子大多来自东南诸郡,三吴之地,更多的干脆就是会稽本地人,送信的对象并不是特别亲近的家人,有些是远嫁的姐妹,有的是一些家里的旁亲,送个信不过是问个平安,何况现在遭了水灾,到处都是浪荡的灾民,又有几个人还在原籍等着人去送信,这也是之前马文才不愿意送信的原因之一。

打听那些不知道去了哪儿的人家就要耗费许多功夫。

偏偏祝英台是个热心人,不但把信收下来了,还分拣了一遍,有些实在听都没听过也没办法沿路送到的地方自然是没办法送了,谁再热心也不会专门绕路舟车劳顿给人送信,只能顺路。

所以祝英台分拣出来最多的,就是沛县和盱眙、济阴等地的信件。

因为他们一群人留在沛县修整,而这几天确实路上太过压抑,就连傅歧都看出祝英台情绪不太对,她突然跳出来说要去沛县送信,马文才和梁山伯也不好阻拦,只能带着几个人跟着她去送信。

徐之敬一路颠簸的狠了,哪里都不想去,只想好好睡几天,所以一行人在客店里找了个熟悉路径的小厮,给了几个钱,就带他们去找信中的人家。

傅歧闷坏了,准备出去遛遛狗,他对送信不敢兴趣,牵着狗就出了门,准备在沛县晃晃。

只是这一出门,他就感觉到有哪里不对。

傅歧对自己的猎犬大黑那是宝贝的不得了,端看他千里迢迢从会稽学馆把大黑一路带到这里就知道了,只要不忙的时候,马文才出去溜象龙,傅歧也一定会出去溜狗。

因为大黑是猎犬,能看家护院,性子也凶猛,所以一般出门,傅歧都用链子将它拴着,生怕它吓到老弱妇孺。

但这沛县里的老弱妇孺,却似乎是不怕狗的。

不但不怕狗,看狗的眼神都有些不太对,那眼睛还在放光。

莫说傅歧察觉到了其中的不对,就连大黑都感受到了,平日里走起来耀武扬威的它居然呜咽一声,乖乖跟在了傅歧的身后。

“大黑啊,你也觉得不太对啊?”

傅歧蹲下身,摸了摸大黑的头,心底不知为何有些不安。

“我们再晃晃,晃晃就回去。”

大黑嗷呜一声,摇了摇尾巴。

一人一狗随意遛着,也没什么目的,只是遛着遛着,傅歧突然就察觉到为什么不对了。

他和大黑逛了这么多地方,就没见到一只狗!

但凡集市或人烟聚集之处,狗是肯定少不了的。达官贵人尚且能用家丁看家护院,小门小户最方便的就是养条狗,何况野狗繁衍最是厉害,一生便是一窝,有些城中野狗太多,恶犬伤人,还要出动衙役去打狗。

即便是这种水患刚退的县城,逛了几条街了没见到一只狗,也实在是少见。

想着想着,傅歧脚步咯噔一顿。

沛县……

沛县怎么听着这么耳熟?是不是他忘了什么?

想着想着,傅歧一脚踏入了一片集市,鼻端立刻飘来一阵肉香。

那香气散发着引人垂涎的味道,傅歧逃家出来时抓了不少钱,此时一闻这肉香,再想到路上几乎都是凑活着过得,立刻低头对脚旁的大黑笑着说:“走,小爷吃肉,你啃骨头,我们都好好开开荤!”

“嗷呜!”

大黑却露出害怕的表情,使劲摆头甩尾,整个身子更是往后猛退。

傅歧没多打量大黑,还以为它是兴奋的,手中狗链一扯,拉着大黑就进了那片集市。

一入集市,那阵子肉香便无孔不入地钻入傅歧的鼻中,只是一进去,他就闻到了好几种浓烈香料的味道。

“想不到这市井集市之中,还有这样的美味。”

傅歧闭着眼,使劲嗅了嗅,大步往前走去。

这一抬腿,就撞上了一家肉铺。

只见那巨大的案台上有一屠夫频频挥斧,将案上的肉剁成一块一块,直接抛入身边的大锅之中。

大锅里煮着的却是酒,那肉进了酒中被煮了片刻,又有一人将其捞出,放在一旁的水桶中冲洗,再端到后面

傅歧被这血腥气吓得退后一步,抬头一看,肉铺上挂着一排狗头,有黑有白有花,一颗颗头颅上面血迹甚至未干,呼呼的冒着热气。

肉案一侧挂着一张幡子,在风中猎猎舞动,上面绣着“李家狗肉”张牙舞爪的四个大字。

狗?狗肉?

傅歧表情僵硬地往集市里看去,只见这一条街,有煮肉的,有熬汤的,有杀狗的,还有卖狗的。不远处还有一排木笼,里面用粗麻绳捆着各种狗,有些明显就是野狗,有的却干干净净,也不知道哪里弄来的。

杀狗的也不拘地方,几个人按住狗,找到一块干净的地方拿起尖刀就在喉咙上捅上一下,立刻有人拿着木桶过来接血,没几下那只狗连哼都哼不出声就倒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