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的人,在不了解一个人到底是朋友,还是对手的时候,你不会轻易的做出决断。”
“这就是你敢带着辛迪来这里找我的原因?只要我不会轻易的对你下手,哪怕我真的想杀了辛迪,我也会先忍着。”
程煜笑了笑,说:“那么,劳伦斯,你想杀了辛迪么?”
劳伦斯又吃了口肉,说:“我们能不能不要总是纠结于这些没有意义的话题?我知道艾伦你有你的使命,但我也有我的态度。我这个人,更喜欢开门见山。”
程煜点了点头,说:“好,既然劳伦斯你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我可以告诉你,你猜得没错,我的确是英国人。但是,决定我是否能继续跟你深谈下去的,在于你本人。”
“哦?我的态度应该很明确了,否则我也不会邀请你来共进这顿晚餐,也不会按照你的意思将辛迪支开。”
“但我们需要你为我们做一件事。”
劳伦斯陷入了沉思。
他其实也知道,程煜的第一个条件是什么。
辛迪跟他说的那些话,显然不是无的放矢的,不管她是否真的对程煜的真实身份一无所知,至少,她的那些想法,应该来自于程煜有意无意的灌输。
跟辛迪相处多年,劳伦斯其实很了解辛迪,甚至比辛迪自己想象的更加了解她。
在这种了解的前提下,劳伦斯很容易就可以判断出,刚才在上山的路上,辛迪跟他说的那些话,绝不是辛迪能够想到的。
或许辛迪真的很想杀了彭波,但是,她不可能做出那样的判断,这个女人的心机没有她自己想象的那么深。
于是乎,接下去就很好判断了。
是程煜让她这么做的,先对劳伦斯进行一轮试探,好知道劳伦斯的态度是什么。
如果劳伦斯一点儿都不想妥协,或者绝对不愿意跟英国人合作,那么,劳伦斯即便是在沙滩上对程煜发出过喝一杯的邀请,也可能就此作罢。
但劳伦斯还是让程煜来了,就表明,他也是有可能接受的。
权衡过后,劳伦斯说:“关于彭?”
程煜点点头,又摇了摇头,说:“可以说关于他,但也可以说无关。因为他始终只是一枚棋子,重要的是辛迪。”
“辛迪其实并不是一个很适合做政客的人,你们也应该有其他的人选吧。”
“但是现在,摆放在我们面前的人选之中,辛迪却是相对更为合适的。而且,我只是一个执行人,我无需对整件事负责,上边怎么交待给我,我就怎么去实施。”
劳伦斯点了点头,他觉得程煜说的是实话。
“艾伦你真的很自信呐,你就不怕我把你永远的留在这里?”
“你觉得,既然我已经到了这个小岛上,你这个未来领地还会是秘密么?”
“可是你们也该知道我背后是美国人。”
“那就要看劳伦斯你自己怎么选择了。我想,今天美国人对你的所作所为,或许已经让你有些担心,毕竟,他们没打算或者干脆就是没能力按照你的思路去保住你。对么?”
这句话,也是程煜对劳伦斯的一种试探。
在此之前,程煜并不知道劳伦斯背后的金主是些什么人。
这还是劳伦斯自己透露出来的。
美国人!
当然,程煜并不是通过劳伦斯现在直白的表达而知道的,而是在沙滩上,程煜就已经大概了解了。
当时,劳伦斯说程煜的口音是纯正的美式英语,程煜就知道,劳伦斯肯定跟美国人有非常多的关系。
否则,一个以西班牙语为母语,对英语也只是能做到正常对话,而并不十分精通的人而言,美式英语和正统伦敦腔之间的差异,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
至少,美式发音或者美式语法,乃至美式的词汇,其实都不能完全说明问题。
对于一个长相明显不是美国人的人而言,正常人绝不敢做出对方说的是纯正的美式英语的判断。
劳伦斯却做出来了。
这表明,他对美式英语有着非常多的了解,至少,他经常能接触到说美式英语的人。
所以,程煜当时就判断,劳伦斯背后的金主,肯定是美国人。
但即便知道了是美国人,程煜也并不了解,这件事,究竟跟美国政府有关,还是只跟一些无聊的有钱的疯子有关。
但是程煜有个简单的推理。
如果劳伦斯背后的金主是跟美国政府有关的,或者是跟美国军队有关,那么,即便那些人无法按照劳伦斯的想法,让他继续保有合法的身份留在智利,至少也可以安排他去美国。隔上一段时间,这段时间甚至都不用太长,一两个月足矣,就可以给他安排一个美国身份,让他以美国人的身份回到智利。
劳伦斯这个人可以彻底的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同样名为劳伦斯的美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