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彻其实,真的没有不开心。
一大清早的,阳光那么好,被男神拉到一个小小的、满满艺术气息“城中之国”,拥抱,然后连哄带骗编小故事索吻……这还不开心?
他当然很开心,人生满足。
大清早的“对岸共和国”里又没有什么人,他一路基本上都被赵清嶺光明正大牵着手在走。
风景很好,手心很暖,小鸟啾啾叫很动听,心脏也一直都在偷偷过速。
如果这都还不行,恐怕这人也太贪婪了吧?
可是,明明很幸福、很满足,却还是被男神看出了有心事。
大概……
唉~大概,确实在幸福之余,心里也是稍微混杂了一点点、暗戳戳的矫情的。
……
人这种东西吧,真的过得苦、过得难受的时候,是不会有空去矫情的。
只有在被人宠、被人爱、被人哄着、越是幸福,越是有恃无恐的时候,回想起以前受过的罪时才越容易矫情大爆发。
一句话,这是个富贵病。
程彻在和赵清嶺重逢、人生开启梦幻模式之前,人生从来没机会“矫情”过,一次都没有。
然而现在终于也“富贵”了,所以也有病了。
已经想来也好笑——曾经的他,每天是怀着多么卑微的心情在思念着赵清嶺,甚至恨不得上天能拿他十年、二十年来换,只换这辈子能多见他一面、看他一眼。
结果上天一不小心,算错了,给多了。
无数的小幸福小幸运砸下来,砸得他晕头转向,这才在一起三个月,他竟然已经被宠得……
无法无天!刚亲亲完就敢有小情绪了!
唉。
谁说这个世界,不是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神奇呢?
……
程彻的小情绪,其实来源于心底一种并不理智的声音。
那个声音很吵。
不断别扭着、嗷嗷叫嚣——着你现在的人生看起来倒是挺梦幻,却跟“真正的好结局”一点都不沾边!
因为,因为啊……
“真正好结局”的故事里,不应该都是“happilyeverafter”吗?
王子和灰青年,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从今往后,王子殿下当然是应该永恒地、无条件地爱着灰青年。爱他、保护他、永远不让他受到伤害。
谁让灰青年已经很不容易了。
十年,抱着孤独寂寞,傻傻地等啊等,终于走了运等到了一个happyending。难道不应该就此得到命运的补偿,再也不用感到一丝不安?
而残酷的现实却不是这样的。
残酷的现实,竟然还要灰青年继续辛苦、继续拼命!
只为有朝一日,真正配得上跟王子并肩而立。
这他妈才不是大家喜闻乐见的童话结局,灰青年要委屈死了、要累死了!!!
然后。
这个矫情的、委屈的小萌芽,就被程总给两脚踩死了。
……
作为一个运气不太好、被现实世界狠狠打磨的男人,程彻早就比谁都清楚,现实世界根本不可能存在童话般的“一劳永逸”。
天上的星星不好摘、摘完了,更加的不好守。
也很正常吧?
要是好守,赵清嶺这颗璀璨的星星肯定早就比他被优秀得多的人给摘下来、装口袋里揣走了,哪还轮到他?
其实这个问题想通了以后,真的就一点都不委屈。
不委屈,想要想要更加拼命、赶快变好,想要有朝一日站在闪闪发光的赵清嶺身边,亦不会因为他的璀璨而失色。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
他想,到时候赵清嶺一定也会更喜欢、更迷恋、更离不开他的。
这么想着,抬起眼。
黑瞳明亮看着赵清嶺,样子无比认真。
结果他这边神情一认真,赵清嶺那边反而莫名秒怂,一脸的纯洁无辜,又害怕又期待:“彻彻,你、你要干嘛?”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他指着身边的□□牌。
“??”赵清嶺呆萌懵逼脸。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被亲了要亲回去。”
“哎,有这条吗?呜!”
一阵微风吹过,树影沙沙。
阳光灿烂、温暖地落下来。
在一起整整三个月,这好像还是程彻第一次主动地、去亲吻自己的男神。
一瞬的接触,本来应该载入史册。
可惜,经验太不足。不小心用力过猛、直接把人给摁在了墙上不说,还把牙齿都磕得有些隐隐作痛。
略有些汗颜,却没有放开。
继续碾磨,啃咬。
食髓知味。
一个吻,仿佛和之前无数个吻没有区别,又仿佛整个世界豁然开朗。
他觉得新奇,又被彻底迷住,于是更加笨拙地、努力地亲吻,不肯放开。
越吻越投入;越吻,越真切地赶紧到在胸腔那凝聚的小小的不安、彷徨和苦涩逐渐消解,而从更深的地方,爆发出了难以置信的甜美。
恍恍惚惚,程彻眼神凶狠地想着。
他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