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3 章 庭前(一)(1 / 8)

行知所。

早上九点四十二分。

姜海蓝和前台的蒋琳打了招呼,朝自己的办公室走去。

路过实习律师的办公桌时,律所刚来的大四实习生正一个人坐在办公桌前敲键盘。

实习律师们都不在,可能是有事出去了。

“早啊。”姜海蓝笑着挥了挥手。

男生抬头,望向姜海蓝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激动地叫道,“蓝姐!”

姜海蓝:“?”

咋了?

“二审案件的答辩状还不好写吗?”

姜海蓝站在电脑桌前,左手拿着一份一审判决书,右手拿着一份二审上诉状。

她一目十行地看完,将两份材料放在了桌上。

“你看他这个上诉请求,其实他提出的这些点,一审的时候他就已经提过了,所以法官在一审判决书中对这些点一一作出了解答。”

姜海蓝右手食指点了点判决书的“本院认为”部分,“你直接照着法官的解答来写答辩状吧。”

男生看着判决书,点了点头。

姜海蓝笑道,“其实有些时候吧,上诉人上诉并不是真的对这个判决不服,希望上诉能够改判,而只是为了拖时间。”

男生问,“因为付不出钱?”

姜海蓝“嗯”了一声,“因为付不出钱。”这种事情可太多了,当事人拿到判决书后直白地告诉律师,他们没钱,想上诉拖一段时间。

男生:“……”他有些哭笑不得,“好吧,那我知道了,谢谢蓝姐。”

“不用客气。”姜海蓝说:“我先回办公室了。”

男生点头,“好。”

姜海蓝推开了办公室的门,将包放在了书架上。

她从档案柜里取出罗瑶涉嫌容留卖yin罪的卷宗,放在了电脑桌上,顺手开了电脑。

然后拿着手机走到窗前,翻出一个联系人,拨号。

“你好,曹检,我是行知所姜海蓝。”

姜海蓝语气柔和地同电话那端的检察官交流案情。

“明天开庭的那个组织卖yin罪的案件,我是罗瑶的代理人,想请问一下量刑建议出了吗?”

A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曹俊楠回答道,“量刑建议还没有出,我们打算明天开庭前问一下被告人,看他们愿不愿意认罪认罚,愿意签具结书的就签,不愿意签就算了。”

姜海蓝说:“罗瑶已经到了林城,一会儿就来我们律所找我。我是想说,如果你们量刑建议出了的话,我好和她谈。”

提前知道量刑建议,可以提前和当事人进行沟通。

卡在明天开庭前才知道量刑建议,被告人又那么多,当事人就没多少时间可以考虑,她也没多少时间可以和当事人沟通。

可这案件二十多个被告人,检察官那边出量刑建议出得晚,她也没有办法,只能等着了。

曹俊楠想了想

,“这样吧,我们这边量刑建议出了的话,我给你回个电话,你提前和她沟通一下。”

姜海蓝这边提前和被告人谈好,如果当事人愿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明天早上开庭前就能直接签,而不用耽搁时间和对方解释。

“嗯好,麻烦你了曹检。”姜海蓝说,“那就不打扰你了,你先忙,再见。”

曹俊楠说了声“再见”就挂断了电话。

姜海蓝看着手机,脸上露出了无奈的表情:根据以往经验,不出意外的话,曹检不会记得给她回电话。

还是下班之前我自己再打一个过去吧。

姜海蓝坐在了电脑前,她打开了直播。

【大家好,明天我有一个法律援助的刑事案件要开庭,是一个组织卖yin罪的案件,被告人有二十多个,所以我们开庭大概要开两天吧。】

如果被告人不愿意认罪认罚,对案件罪名、事实、证据有异议,可能会开得更久。

【我的当事人涉嫌容留卖yin罪,她是外地人,之前取保候审,我们一直没有见面,只是通过电话沟通。明天要开庭了,她今天和家属一起过来,来跟我们见一面。当面谈一下。】

姜海蓝一边说,一边移动鼠标从电脑桌面上的文件夹里找出了本案的卷宗。

这个案子几十本卷宗,她的电脑上保存了与她的当事人有关的四五个卷。

【组织卖yin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yin的行为。】

【《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yin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yin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女干、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给观众们科普了一下何为组织卖yin罪以及法律规定之后,姜海蓝继续科普,【我的当事人涉嫌的是容留卖yin,即她开了一家店,嗯,一家足浴店?提供给他人作为卖yin、女票女昌的场所,将以容留卖yin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