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大明朝的税(3 / 3)

大顺第一谋士 宝城 2236 字 9个月前

亩六厘银子。”

“最后这一饷是练饷,因为官军剿匪屡战屡败,圣上大怒,要兵丁加强训练,还要更换新的武器、马匹、铠甲,这花费可就大了,所以这一饷是最大,全国合计七百三十万两,每亩地加征一分五厘。”

“三饷合计每亩加征三分三厘银子,这上头颁发下来的公文在此,要求限期交纳完毕,如果完成不了,连县太爷都要受罚,我们当差役的也是没法子。”

“另外,还有福王的拖欠也要交。”

福王是万历皇帝最喜欢的儿子,现在崇祯皇帝的亲叔叔。当年万历皇帝宠爱郑贵妃,有意立福王为太子,被群臣阻止。为了补偿心爱的儿子,在福王之国的时候,万历赐予了惊人的四万倾土地,在分封的藩王中从来没有过这么大的赏赐。其实天下哪有那么多闲田,只能一面在民间巧取豪夺,一面靠租银来补偿。因为福王分封到洛阳,所以这部分租银几乎全压在河南百姓的头上。从福王开始之国到现在崇祯七年,已经二十多年了,这租金还没补偿完,由此可见,当年万历赐给儿子的财富之巨大。

“……福王的租银补偿不多,每亩加征二厘。还有就是咱们县内的税,嘿嘿,今年全国各地赴陕西剿匪的官军最多,路过县城,人要吃粮,马要吃草,还要脚夫帮着运输粮草补给,搬运物品,这都需要钱的。每亩地本来应该加征五厘,可知县大老爷体谅大家,今天是荒年不容易,大家日子都不好过,所以决定每亩只加收三厘,你们说,知县大人是不是个爱民的好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