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青衣名伶(11)(1 / 1)

后来原主成功嫁入霍家。

不知是觉得请戏子教女儿有辱门风,还是怕霍大帅寻得原主师承之人后不再宠爱原主,洛元槐想要把梅逊雪暗中杀掉。

少年却将计就计,成功逃脱。

这之后,曾经那个备受压迫缕受欺凌的少年华丽丽的黑化了,从此走上了一条羡人又不归的大路。

洛家擅经商,他也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学习到了部分经商的窍门,再加上他生性聪明观察细致,短短几个月时间就赚的了一大笔钱。

后来,他的商业版图渐渐扩大,又凭借着极致的谋略,慢慢跻身军事领域,他并没有待在邺城,而是回到了辽城。

而后开始报复陈家和洛家,他并没有直接一下子将两家人杀死,而是慢慢抢夺两家的生意,看着他们家产一点点的没落,两家人的挣扎就像是被关在笼子里拼命挣扎的蛐蛐儿,怎么样都逃不出去。

不知少年在洛家经历过什么,他对洛家的仇恨似乎并不低于那个从他年少时就开始欺压他的陈忆安。

报复起来丝毫不手软。

大抵是少年老成。

他在回到辽城时,也才不过十八岁,却已经是黎帅身边的红人了。

黎帅是辽城这一方的军阀大帅,姓苏,但人们称之为黎帅。

梅逊雪凭借着商业军事才能,硬生生的在这一乱世中为自己开拓了一天宽敞的大道。

此后除必要的军装外,一身黑衣是他的标配,那种唱戏时明艳亮色的衣服再不曾出现在他的身上。

杀人如麻,手段狠辣,是他此后不长的一生的代名词。

常年带着黑色皮手套,因为那样就看出来血迹了,几乎可以这么说,只要他走过的地方,必定尸横遍野。

冷峻少年平日话很少,眸子漆黑如墨,仿佛在他心里眼中住了一个人间炼狱。

他似乎陷入了一个怪圈。

看着那些人慢慢的没有了温度,倒在血泊中,他并没有什么情绪,甚至隐隐约约还有一种上瘾的意味。

之后他充分显露了自己的谋略。

与邺城分庭抗衡的两波开始一同合作攻打邺城,梅逊雪却能够独自摘除在外,观虎斗。

作为实力最强大的邺城,自然不会被轻易攻破,而好不容易取得的合作,这两方也不会轻易放弃,最后三败俱伤。

梅逊雪统一了这些地界。

但是他似乎有些不受控制。

想要杀人,那种嗜血的感觉,才能让他觉得自己活着。

血腥味儿似乎在他这里是甜的。

就像是……小时候被打的皮开肉绽,他手指轻捻伤口,指尖上沾的血液,他尝过。

有点甜,又有点腥。

但……生活应该就是这个味道的,毕竟这个味道陪了他那么久。

一开始,他只是处决了那些残留的反抗势力,慢慢的一个人一个人的处决。

可是渐渐的,他不受控制的想要杀更多的人。

想控制住这种情绪,又想就这样任其发展,这本来就是一个血流成河的时代啊……

他觉得自己病了,有些严重,又不算严重。

最终,在一个漆黑清冷的雨夜,梅逊雪自杀了。

享年不过二十三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