厢军向来穷叮当响,这次又不是押送什么物资,况且他向来也是不富的。
可怕的是他第一次意识到,他居然没什么银子!
以前不管是在东京还是西京,因为他名声在外,到哪儿吃喝玩乐都是不要钱的,所有人都以能请到他为幸运,他哪能知道银子是多重要的东西!这下可好了,走山野小路,经过荒僻村落,他身无长物,吃个黑硬的饼子都得小花狗汇帐,令他备受鄙视。
这能怪他吗?
劫匪来的时候,他觉得完全可以拼杀一番。可小花狗一定要保存实力,说什么不能让跟他进京的人回不了西境,处处束手束脚,打起来就落了下风。
那小子还大声嚷嚷,说穷军过路,无财无色,请道上的弟兄们搞抬贵手。
结果那些道上的弟兄里就有人说要抢他。
他!他穆耀!他花三郎。
小花狗当时就对他说:三公子你长得真是太不安全了,就算是个男的也有人抢,真麻烦。
把他气得暴跳。
他最讨厌人家说他长得美,之前为救平安扮女人是没办法。结果还让小花狗亲眼见过好几回,简直是人生一大污点。
他想和劫匪拼命,小花狗却不肯出力。
情急之下他想起平安留给他的锦囊,心想这时候不是难决的时候什么时候是?于是连忙按顺序打开了第一个看,结果上面写着:他强凭他强,清风拂山岗。撤吧,保住小命啊小三三,平安指望你呀。
看到锦囊里的小纸条以及纸条上的字,他心头蓦然一惊。
仿佛今天这一情形是平安料到的,尽管他很疑惑,也不能赞同。以他的臭脾气来说,就算同归于尽也不能给对方好果子吃。好在他还有三分理智,怕坏了平安的事,就没有立即发疯。结果又让他瞧见那伙人真正的目的似乎是为了抢外表伪装成马车的囚车。
那车上,关押的正是苏美华!
于是,他似乎明白点了什么。
“啊,这里有个小娘子,美貌得很哪。”
“果然这一趟不白来!”
“弄回去做压寨夫人,老大先上,咱们轮着来。”
在苏美华惊恐不已的尖叫声中,那群人这场戏演得完美。在他们被“打跑”后,直接劫了苏美华走了,同时毁了他们的另一辆马车。
那辆车上装着他们仅有的细软和部分干粮,还有,批评苏美华的证据书信一类的。
至于那几个证人,早在混乱之处就被射死了。
苏家的人!小花狗随后对他说,这是用屁股都能想得出来的事。
他不知道小花狗怎么能用屁股想事情,但他总觉得这些事情是个连环套,包括小花狗的反应都是。干脆,他也不说什么了。
然而那些劫匪的表演倒给了他灵感:戏文嘛,谁不会演似的。他不仅会演,还会写,还写得特别好看,保证比他们这粗糙又没逻辑的本子强多了。
于是,在后来入京的路上,他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和骑马、赶路,剩下的时间都在奋笔疾书。这倒让野利花花刮目相看了一回,对手下说怪不得人称他为花三郎,真是有学问肯用功,天天那字儿写得,得用一摞纸这么高,他认识的字都没人家写字的纸多。
等到穆耀把写的东西拿出来,因为太无聊了,在路上念给这些护送的厢军们听之后,这些人对他的崇拜已经到达了顶峰。
戏文诶,特别特别好看的戏文。
特别是戏文里面还有他们,有大长公主,有他们与大长公主并肩做战的情形。虽然有的地方,他们不记得有过。但人家三公子说了:戏文都会夸张一点,本质上不变就行了。
那本质是必须没变的,就是他们把大夏不可一世的龙洲军打退的。夏国五王子被杀的时候,他们都在战场上,直接或者间接的亲眼所见!
“找两个人,快马加鞭先去东京城。”穆耀对野利花花提要求,“要悄悄的走,不让任何人盯上。然后去这个地方,找一个叫君易的人,把我的亲笔书信和话本子都交给他。”
君易是平安的人,之前交待过他,在东京城有难事可以找君易。此人黑白两道,三教九流都混得开,吃得定。而他要做的事,还非君易这样的人不可。
野利花花这时已经对穆耀的态度大为改观,因为穆耀是真有才的,他这样的粗胚,对有学问的人具有天生的敬意。
而且相处下来,他发现穆耀眼不像他想的那样,身上有好多贵公子的臭毛病。不仅不会因为风餐露宿而叫苦连天,偶尔聊个天还发现对方小时候也经历过战火的荼毒,同样在战争中失去了娘亲。
他还发现,穆耀看着高傲,其实是个暴有恶的脾气,是真性情,很合他这种兵痞子的胃口,穆耀也从来没有瞧不起人过。
于是,他立即就照穆耀说的做了,没半点迟疑和拖沓的。
为此,穆耀也对“小花狗”的印象大为改观,觉得这人还行,并没有多么面目可憎,举止粗俗,倒比那些酸文假醋的学子更可爱些。
平安有句话说得对: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
这小狗子还蛮仗义的,他可以不用再鄙视了。
就这样又过了七八天,穆耀一行人终于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