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章 原来全是通缉犯(2 / 3)

,不过是一点口角,没必要上纲上线,要人性命。

不得不说,哪怕经历大难,于保宗还是当初那个少年没有一点点改变,心依然正直,对待谭德这般的小人也没往心里去,只觉眼前是小事,认为事情到了这里就够了,却哪里知道……

阿月自是听从丈夫的话,不过这人嘛,既然惹了自己这样没道理又爱记仇的苗女,呵呵……

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在谭德愤愤怒骂,只会嘴巴怂的时候,落后于保宗一步的阿月,手指轻抬间,一颗肉眼不可查的虫卵,被阿月弹出,准确无误的落到了某人还在哇哇大叫的嘴里。

谭德:“哪里来的野蛮人,这是不讲理的撞了人,打了人,还想拍拍屁股一走了之啊这是!”

见人就自顾自走自己的,根本没搭理自己,更是没回头,谭德更气,“岂有此理,你们两个野蛮子!你可知我是谁?我可是身负功名的堂堂秀才老爷,我……”

可惜,不论自己如何的暴躁愤怒,那该死的野蛮人旁若无物的继续走他的,一点也不把自己这个秀才老爷放眼里。

谭德恨啊,再看周遭路人纷纷投来的各色打量眼神,谭德又觉得十分羞窘,不由眼眸发暗,心里骂着晦气,倒是乖觉的改趴为坐,不住抬手揉着刺痛的四肢缓缓起身。

“嘶!狗东西,算你跑得快!不过没关系,爷已经牢牢把你的样子刻进了脑子里,哼!以后千万别要让爷再遇见你们,要不然,爷一定要去衙门递个帖子,让衙门里的老爷治你个藐视士子生员的大罪,让衙差抓了你去衙门打板子,呸!”

不过说起这狗东西的相貌……

谭德又忍不住嘶了一声,脑子里莫名觉得这狗东西有点眼熟。

自己曾经是不是见过这丫的?要不然这脸他怎么就觉得这般熟悉?可要是见过,那到底自己又是在哪里见过呢?是在哪里呢?

谭德一边揉着自己发痛的手腕,一边拧眉沉思,渐渐陷入了回想。

“啊,我知道了,我想起来了!是他!”

那个当初在巫中郡钱郡守的晚宴上,自己喝醉酒后出门看到的,前来接宋兴林那狗日的的人。

呔,晦气!难怪的眼熟!

等等!那也不对啊,他明明记得,当时自己看了这货就觉得熟悉来着,可为什么那时候自己就是想不起来他是像谁呢?

“像谁呢?到底是像谁呢?不急,不急,谭德你别着急,慢慢想,慢慢想!不急的,不急的……”,谭德努力的想啊,想啊,思绪在飞速倒退,再倒退……

身周人来人往的行人,闻着他身上的馊臭味道,看着他不讲理的魔怔模样,一个个的不禁握住口鼻躲,对他一副避之不及的模样,全都躲得他远远的,不过此刻,谭德根本顾不上了。

就在时间一分一秒的流失,就在围观群众都以为谭德这个臭人是不是傻了的时候,忽的,陷入沉思中的某人猛地想起什么,惹得他激动的猛地一击掌。

“啊,我知道了,我想起来了,我想起来了!这人,这人!这人不是当初三江城的那什么筷子于的……”,正激动的说着,突然意识到了什么,谭德猛然间双手紧紧捂住了自己的嘴巴,可手下翘起的嘴角弧度,却忍不住越咧越大,越来越大。

看着于保宗远去的方向,谭德眼底写满了算计与喜悦的光芒。

“哈哈哈,什么叫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哈哈哈,宋兴林啊宋兴林,你不是看不起我,不肯借书给我么?哈哈哈,姓于的狗东西,你不是撞了我还踢我,还鄙夷我,对我耀武扬威的么,哈哈哈哈,能跟通缉人犯扯上关系,不要说只是中了个榜尾的举人,便是高中头名解元,甚至是将来高中状元,跟通缉犯做亲,这功名怕是再保不住了吧,哈哈哈哈哈……呸,一家子的通缉犯!”

此刻终于记起于保宗是谁的谭德,全然忘记了当初,于保宗跟于爹是如何帮助他们这些人的。

当初身为皂吏捕头的于爹,得县令大人信任,兄弟们的信服,每年去下头收秋税的时候,并不会跟别的皂吏一样,为了中饱私囊,踢斗盘剥的厉害。

于爹收秋税,总是叮嘱自己的手下做人留一线,大家日子都不容易,踢斗都是走个过场,做做样子,踢下来的粮食都比不过别人的十分之一,就是这些,他也是经常分给了兄弟,遇到下头百姓有难事求上门了,于爹也是尽我所能的帮助他们。

那时候的于家,在三江城上下口碑可好了,人人都说他们是大善人,并不因为于家干着刽子手的行业,就对他们指指点点。

下头乡里的百姓,只要得到过于爹他们帮助的,哪个见了他们不是千恩万谢,把他们当活菩萨的?再没有跟别的县一样,差人一出现,老百姓跑都来不及,把皂吏当扒皮鬼。

对待三江北郊外的那些村镇,于爹也没少帮忙,当初的于爹,可是北郊村人口中人人称颂的大善人,大好人。

可如今呢?谭德为了自己,竟是想不不想,根本也不记恩情的,打算直接卖掉人家好不容易剩在这世间上的骨血,不留一点余地,就仿佛当初得了恩惠的人家,没有他们谭家一样。

无耻的谭德想的,在意的是,你不是欺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