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
“很多人。”
“都穿裙子?”
“……这个,看个人喜好吧。”
“所以,你好这个?”
“我不是我没有,那是队友恶作剧!”
“那……那摇滚是什么?”
“是,是你上台瞎唱,最后说自己唱的是摇滚,也没人能反驳的一种玩意儿。”
“呃,为什么?”
“因为没人给摇滚下定义。”
“我不明白,也不太懂,你到底唱什么啊?”
“要不,我唱一句给你听听?”
然后,詹姆斯唱了《和他分手》的第一段。
他正常发挥,但连流行音乐都不听的老约翰顿时更搞不明白了:“怎么会有人愿意为这种东西付钱?”
林德立刻发出一声嗤笑。
他还不忘讽刺一句:“听起来就不是什么正经东西。”
詹姆斯没理他,继续诚恳地望着亲爹。
可亲爹老约翰持续茫然ing。
唉,同人不同命。
和兰斯顺利得到父母认可不同,不管是老约翰还是林德,看来都不欣赏詹姆斯的这个新职业。
只是,和林德胡思乱想,还下意识产生‘那种不三不四职业有什么好’的观念不一样;
老约翰一点儿都没怀疑小儿子做人的底线,他纯粹是在操心这孩子未来的生计。
对于经历过国家经济衰落、物资贫乏时期的上一辈成年人,大脑里会永远都存储着过去那种紧巴巴生活的记忆。所以,在孩子们考虑什么假大空梦想的时候,他们考虑的第一件事永远都是:‘这份工作能不能让你将来不被饿死?’
所以,老约翰忍不住问了一句:“唱歌有前途吗?”
林德立刻意识到什么,不满地喊了一声:“爸爸!”
詹姆斯同样敏锐地察觉到了他话语中的松动。
他当即信誓旦旦地保证着:“当然有,知道披头士吗?他们是我们利物浦本地人,后来火遍了全世界,他们唱得就是摇滚。”
“哦哦。”对音乐从不关注的老约翰应付地哼了两声。
他皱着眉回忆:“我好像有一点儿印象。”
詹姆斯继续信口胡诌。
他把未来描绘得天花乱坠,仿佛只要干了这一行,钱、名气、地位全都唾手可得。
老约翰和林德一个字都不信。
但他们也知道,詹姆斯做出这样的表现,无疑是执迷不悟,打算一条道要走到黑了。
最终,这件事没有得出任何结论。
老约翰既不赞同,也不反对。但在他看来,小儿子在离开学校,开始工作的那一刻起,已经算个成年人了。而作为父亲,是没办法硬去干涉一名成年人未来生活和工作的,孩子大了管不了,他又不可能养这孩子一辈子。
林德的态度比较坚决。
他根本是不讲任何道理地反对。
但詹姆斯才不想理他。
有种就再干一架,谁怕谁啊!!
“我已经长大了,混蛋林德。”
詹姆斯在心里烦躁地抗议着:“你不能因为比我早出生了六年,就永远只记得我比你小六岁这个事,然后因为这个事就要一辈子都把我当成小六岁的不懂事弟弟来管教,虽然我确实是比你小六岁的弟弟。”
所以,他是真不想搭理林德。
但他这种过于简单粗暴、或者说丝毫不委婉的叛逆态度,明显刺伤了林德的心。
这可是亲手带大的弟弟!
亲爹不在家时,自己拿过奶瓶,换过尿布,听他牙牙学语地喊哥哥,抱他出门晒太阳,扶着他学走路,为他擦眼泪鼻涕,帮他打架出头、写作业、开家长会……
现在长大了,翅膀硬了!
居然是这种态度?
林德根本不能接受这种现实。
他恶狠狠地瞪着不听话的弟弟,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詹姆斯:你幼稚不幼稚?),并在第二天,找机会把兰斯打了。
卧槽!?
等——等等!
怎么回事?亲哥!亲哥啊!
你他妈到底是什么强盗思维逻辑?
不揍自己弟弟,跑去打别人家孩子?
然而,兰斯又做错了什么?
那个一向自恋的家伙也快疯了,左边那只漂亮的蓝眼睛被打青打肿一圈,看起来特别丑。
他用一只手紧紧捂着半张脸,气冲冲地跑来找詹姆斯告状:“你哥那个混账王八蛋!威胁我必须立刻开除你,要不然见我一次打一次。我让他滚去操自己,他就给了我一拳!”
什么?
詹姆斯简直震惊!
这都是什么令人窒息的操作?
为什么兰斯向家里坦白乐队的事情,就能得到漂亮妈妈的理解、拥抱、亲吻和支持;
而自己同样诚实地坦白了这件事,却前有亲爹态度冷漠、置之不理,后有亲哥各种添乱……
还有,兰斯你要点儿脸、做个男人行吗?
打架打输了不自己去找回场子居然跑过来告状?
这都是什么狗屎的家人,狗屎的队友,还有狗屎的事啊!然而,还有更狗屎的事。
兰斯用满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