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白眼,看着布莱恩痛心疾首,仿佛见证一棵笔直的小树苗在他眼皮底下长歪了。
布莱恩不以为意,问道:“我们是要去美国的芝加哥吗?”
机票上写着当前目的地。
提到正事,柯本严肃起来,飞机引擎声盖住了他的说话声,只有附近的布莱恩和邦德能听清楚:“邦德要去芝加哥,你我和他不一样。我们要去印第安纳州一个名叫霍金斯小镇的地方,一年前,有个12岁的孩子意外失踪,随后这里似乎发生了一些异象,有证据表明美国人和俄国人全都参与其中,所以我们干脆也去凑个热闹。”
布莱恩幻视了一些‘你们出去玩怎么不带我’的怨念。他捋了一下已知情报,问道:“我要做什么?”
“很简单。”柯本说,“明面上,我和你是刚从英国搬来霍金斯镇的叔侄。你负责混进学校找出那个失踪的孩子,并想办法通过他或者其他人搞清楚一年前这座小镇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布莱恩敏锐地发现了盲点:“为什么是叔侄?”
按理说父子不是更方便吗?
长得不像只要推给当妈的就行了。
柯本闻言转头看向正在翻飞机杂志的邦德。
是啊,为啥呢?
布莱恩也跟着去看邦德。
邦德放下杂志,反问他们两个:“你们看我做什么?我对布莱恩的任务内容一无所知,也不打算知道,你们聊你们的。”
柯本在心中给邦德记了好几笔,但表情依旧是一副沉稳从容社会精英的样子:
“任务介绍到此为止,接下来都要靠你自己了。”
布莱恩点头:“我能叫你艾什吗?”
都叔侄了,总不好再称呼姓氏……话又说回来,姓氏随谁啊?
柯本没在意布莱恩的迷思,再度沉迷工作不可自拔:“随你。”
飞机降落在芝加哥,邦德先走一步,去见自己的接应人,布莱恩和柯本则转乘大巴车前往霍金斯镇。
霍金斯是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地方。
布莱恩刚到达任务地点就发现,这里的镇民几乎全都互相认识,因为霍金斯镇只有一座商场,一所中学、一个警察局……绝大部分人从出生上学到就业死亡始终没挪动过地方,可以说是和霍金斯绑定在一起了。
哪怕实际上它和芝加哥离得不算远,附近人迹罕至的公路与荒僻阴森的密林也加重了与世隔绝的氛围。
总之与布莱恩想象中的美国不太一样。
他几乎瞬间就感到后悔了——后悔听从柯本的安排将身份设定成搬迁过来的英国人。英国人千里迢迢来美国,无亲无故的,干嘛住进霍金斯啊!
不摆明了有问题吗?
面对他的懊恼,柯本丝毫不避讳这是个陷阱题:“我在飞机上给了你霍金斯镇的资料,你在那时就该意识到问题,然后和我商议对策。”
布莱恩扼腕。他确实没有提前察觉,谁能想到这种小地方也能吸引来三国注意呢?
庙小妖风大?
事已至此,布莱恩只得蹲在小镇旅馆里,揪着头发对计划进行微调。他本来捏了一个在美国不会太受欢迎的、沉迷学习的书呆子人设,这样一方面可以回想上学时期的自己本色出演,另一方面也不会引人注目,可以在暗处低调探查。
现在嘛,既然作为英国人,在有心人眼中无论如何都足够瞩目了,布莱恩认为他说不定可以稍微放开一点。有时故意成为大众眼中的焦点也会造成灯下黑效果,毕竟他身体年龄只有十二岁,谁会怀疑这样一个娇生惯养、涉世未深的小朋友呢?
于是布莱恩向柯本要了一笔经费,在霍金斯租了栋小别墅,柯本是考官,并不干涉他的任何决定,只作为后勤替他安排好了霍金斯中学的入学手续。万事俱备后第二天一早,布莱恩精心打理过发型,换了一身在伦敦买的名牌运动装,揣着对中学生而言过于富有的现金,单手提着书包大摇大摆地走进了校门。
啧啧啧。布莱恩一边装模作样一边心想。风云人物竟是我自己。不知道的以为他们在这上演美国青春偶像剧呢,等到电视剧结尾真相大白,小小校园里居然汇聚了来自三个国家的间谍,在镜头之外勾心斗角整整一季,肯定能惊掉观众们的下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