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第一百零三章打起来啦!(1 / 3)

隔壁的小书生 少地瓜 2104 字 10个月前

廖雁丝毫不堕年轻江湖客们身强体健的名声, 吃了药后很快捂出一身大汗,立刻就嚷嚷说觉得自己身轻如燕,已经完全不需要吃剩下的了。

他娘的, 也忒苦了, 叫人浑身打摆子的那种苦。

如往他身上割两刀呢。

但孟阳却本着“买都买了”的节省理念, 又拉来场外援军, 软硬兼施威逼利诱灌了他两回,才作罢。

养病期间, 直至病好之后, 三人谁也没有再提及当晚的插曲, 仿佛集体失忆了一样。

有些事情心里明白就行了,何必非要清清楚楚说出来呢?

三人一路从北方到了长江边上,中间颇有波折, 更兼交通便, 来一着实易。南京城底蕴深厚, 占地且广,多有各色名胜古迹并美食美酒,难得孟阳又偶遇亲人, 自然要多住些日子。

他们每天或是四处寻觅美食, 或是游湖泛舟,偶尔思念北方口味时,孟阳就义容辞地挽着袖子下厨, 日子过得分惬意。

廖雁大耐烦逛街,闲了几天就好似浑身长毛般不自在, 整个人如没了笼头的马,知不觉就把偌大城池摸了个底朝天。

可巧城郊有座玄武湖,以紫金山为枕, 依靠古城墙,乃是少有的城内大湖,水波浩渺、雾气升腾,或阴或晴都有一番言语难以形容的壮丽景象。

他好游乐,倒是喜欢去山林里野,几乎日日都去里头玩耍,竟无意中发现了一处隐藏的酒家,颇合口味。

说到酒,实在是廖雁够喜欢南京城的最大一点。

里有足够多的美景美食美人,却独独缺少美酒,可谓全九美。过在廖雁种嗜酒如命的人眼中,只要没有酒,那么九美也索然无味。

做人不喝酒,跟死了有什么分别!

他口中的酒家本山中一户人家,家中只有一对年近六旬的老夫妇,分热情好客。

老两口只得两个女儿,如今早已嫁人,常年只老夫妇二人安静度日,天长日久,难免寂寞。

常有人入山游玩,走得累了就要讨碗水喝,那夫妇二人就顺便将前半个院落开辟成茶馆,每日早晚烧水烹茶,以供往来有人歇脚解渴,也沾点人气,与人说说话乐呵乐呵,聊以度日。

店主人却编得一好竹器、酿得一好酒,奈何在本地无人欣赏,难免郁郁寡欢……谁知偏在今年遇到廖雁个识货的,大有知己之感。

两人虽然年纪差了好几轮,但难得竟一见如故,说天侃地好热闹,那老汉爱煞了廖雁潇洒肆意,爱要酒钱。

“怕小哥笑话,老汉年轻时也想过闯荡江湖哩,”老头儿咧开少了一颗牙的嘴巴,乐呵呵道,“只是阴差阳错,终究还是在这里过了一辈子。”

他虽然已经快到六十岁,但依旧耳聪目明,两只眼睛里时刻闪动着光彩。

似少年人般活泼。

此言一出,那婆婆就捂着嘴巴笑起来,又拍打着他的胳膊道,“就你样,却哪里闯荡得了江湖!”

说着,又给廖雁倒茶,指着老伴拆台道:“他怕痛哩,怕得很。”

老头儿有些好意思,小声嘟囔道:“你人真是有趣,谁怕痛呢?是吧,小哥?”

一带山上全是茂盛的竹林,山风又盛,刷拉拉的风过竹林声几乎一刻不停。

看着眼前一幕,听着耳畔荡的刷拉声,廖雁忽然有种陌生的情绪。

他点点头,很认真地回答道:“是呢,人都是怕痛的。”

去闯荡江湖,也没什么好。

对老夫妇分好客,廖雁来得勤又话多,两边很快熟悉起来。

老两口的日子很是清贫,每日粗茶淡饭,但老太太的身子骨很硬朗,也很巧,简单几样菜蔬也被她料理得整整齐齐清清爽爽。

一道清炒笋片,便如同浓缩了整段春日一般。

有时廖雁喝得酩酊大醉,便懒怠下山,直接在人家家中宿一夜。

他也白住,每日都帮着挑水劈柴,顺便扫扫被风吹落的竹叶,竟罕见地能沉得住气了。

直到此时此刻,廖雁好像才终于觉得座令无数人心向往之的府城可爱起来。

本来么,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有人爱就有人恶,可能江南水乡对世上绝大多数人而言是毕生所求的梦境,但对他来说,也过就是人生匆匆一站。

过没有钱,总归是长久之计。

他是个吃软不吃硬的,若人家追着他要账,惹急了只管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可眼见着那酿酒的老汉家境也是多么富裕,总不要自己个“小友”的酒钱,廖雁自己心里先就过意不去。

他年轻力壮、有胳膊有腿儿的,没道理要一对老头儿老太太养活。

嗯,怎么搞点钱来呢?

个可太简单啦。

于是南京城内的贼窝就遭了秧。

江湖客们的收入来源往往相当简单且有限,具体到廖雁身上,基本就只剩下黑吃黑一条路。

他做个真是驾轻就熟,堪比撂在岸上干渴许久的鱼儿终于回到水中,难得舒爽。

他的眼睛简直比草原的苍鹰还要锐利,只需往街上看似随意的逛一圈,就能准确叫破哪个是扒、哪个是拐子。

用他的话说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