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2 / 2)

。”

“哇,妈你手真巧。”因在自个儿房间,叶榆接过衣裳裤子就那么往身上一套。

说实话,这个时代的衣服以后世目光来看,都有点儿土,即便仿古风也是有微调细节的,再加上衣服往大了做剪裁一点都不贴身,但耐不住人好看啊,批一块麻布不说好看但绝对不丑的那种长相。

叶榆不止长得好看,身材比例也不错,还是个美而自知的,拿着小镜子上下照了一圈,很不要脸地自夸:“衣服漂亮人更漂亮,我这么一穿,简直貌比天仙啊。”

“噗!”王来娣还没见过这样自恋的,被逗到喷笑,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哪怕觉得自家女儿的确不错也要打击她一下,“就你,还天仙呢?穿什么都是糟蹋衣裳。”

“哼哼。”

叶榆才不信。

王来娣又去做剩下衣服,有了第一个样板,后面制衣更简单,何况这些已经在厂里借缝纫机处理过,再加上叶榆也能在一旁帮忙做一些缝纽扣的活计。

除了衣服外,两双布鞋也得做宽一些,留多点余地先用鞋垫垫上。

叶榆的脚也随着身高在长,她现在已经把36尺码的旧布鞋塞得满满的,用不了多久,大拇哥说不定就得戳出来。

想了下,她又说:“妈,那双旧胶鞋留在家里你穿呗,给我穿指不定撑坏了。”

“行,”王来娣点了点头,她的脚比叶榆还小半寸,自己穿不浪费,又说,“等会儿我是一大妈那里去看能不能借一张票,等明个儿去供销社买一双新的。”

叶榆拒绝:“不用这么麻烦。”

“什么麻烦!你在乡下没久呆不知道,布鞋在乡下基本上只能在家里穿,虽然下地可以用草鞋,但你也不能偶尔出门去镇上也穿草鞋吧?那和乡下糙汉子有什么区别。”王来娣一想到女儿未来可能吃的苦就很是不舍,忍不住开始脑补女儿变成脏兮兮的黝黑庄稼汉。

叶榆:

……不至于不至于。

人类在末世变异后黑白全靠先天基因,天天在超50℃高温太阳下暴晒捂个两天又会变成原来模样,她这个先天基因根本就没黑的命,美黑也维持不了三天。

王来娣纠结的鞋并不是很重要,其实光脚丫也不是不行。

而且叶榆又不是买不起鞋,不说胶鞋,皮鞋凉鞋都可。

因先前的黑吃黑,她现在绝对是一个土豪,比他们胡同加起来的所有人都还要。

哪怕空间里那些金银玉器十年内只能存着,能够在这个时代用的钱票却也不少,只是因牛家的事情闹得满城风雨,空间里的东西不好现再拿出来用罢了,等过一段时间到了乡下,再见机行事。

看王来娣眉头还在一直皱,叶榆忙转移话题,笑着撒娇:“妈,你可真疼我。”

“你啊!”

王来娣一听这个,心下更是止不住的内疚,她明白二女儿下乡并非必须如此,只要自己把工作让给她,可……还是不行。

这些天她和叶红军晚上都是翻来覆去地讨论,他们总要留一个孩子在身边养老,女儿都得嫁出去,像大女儿二女儿一样,只能可怜“还不懂事”、“性格天真”的小女儿,哎,都是她这个当娘的对不起她。

“???”

叶榆不明白王来娣叹什么气,不就是胶鞋吗?买!

又过一日。

在下乡的前一天晚上,叶红军在饭后拿出零零散散的一百块给叶榆,道:“你大姐二姐的嫁妆也是这个数,现在提前给你,你也不要大手大脚,好生一点花。”

老实说,若非叶榆先前的大手大脚,这钱不至于今天才拿出来,可能在叶杏出嫁前就一并给了。

“谢谢爸妈。”话都说到这个份上,叶榆也爽快伸手接过,只等着下次春节回来,多带一些‘猎物’回来。

次日一早,天蒙蒙亮,大姐叶杏回来了,与叶红军他们一起送叶榆下乡。

若不是叶兰新婚后随着赵青刚去南边儿,今天还得多一人或两人。

这年头出门都是大包小包。

叶榆共有三个包裹,两个大的和一个稍小一点的,她一个人拿仨绝对可以,但这三个包裹,此时有两个系在一起被叶红军扛着,一个在叶忠国那儿拎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