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文水村的村民,看着少年身上那精细的布料,和时尚的打扮,只当自己救了个有钱的城里人。把人送到卫生所就没管了,继续回去干活。
反正有村里的赤脚大夫在,他们继续杵着也干不了什么事,便散了。卫生所的赤脚大夫,就是那戴着老花镜的老头,见了殷明麓就笑道“怎么又是你这只小皮猴,上次是你落水里,现在轮你做英雄了,晓得给人吹气儿,真是了不起。”
“你膝盖流血了,别动,我给你洗洗,咱再涂点药水就好了。”殷玉娥这个姐都没发现的地方,眼神不好的老大夫都注意到了,连忙从柜子里取出一瓶药水,在给少年脸上的伤治完后,换了块新棉花,给殷明麓的膝盖涂了点药。
老大夫一边涂药,一边竖起大拇指夸赞。
小家伙被夸得小脸微红,害羞得嘿嘿一笑,这年头的人最爱宣扬要做好人做好事,被夸做热心肠、小英雄,无异于最高的人品赞美。
少年也笑了笑,这才知道,原来是因为眼前这孩子前不久才落过水,被村里人救过,于是关键时候会一两手急救,这也说得过去。这侧面更说明了,他的救命恩人是眼前这个跟他有过共同遭遇的孩子,而不是谎称自己会急救的少女。
他不知道的是,殷玉娥确实会急救,因为她有后世二三十年的经验,而且后世那电视剧铺天盖地就喜欢播男女主溺水人工呼吸,于是她没救过人但好歹也学了一手,甚至比只会吹气的农村人要专业。但这个年代,还是男女授受不亲的年代,一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农村女孩怎么会急救,甚至去给陌生男人吹气呢,这就得打个问号了。
本来将人送到卫生所,接下来就是大夫的事情了,他们可以退下了,但殷玉娥不想走,嘴上说着“哎呀送佛送到西,好事得做到底”,屁股就始终粘在卫生所的椅子上,轻易不肯走。
她不想走,殷明麓可想走了。沈秋宜隔着田坎给他喊话,远远地冲他招手道“小宝,该回家吃饭了!”
“好!”殷明麓手缩成小喇叭,大声回道,走了几步,突然想起少年,转头回道“那这位哥哥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我走了啊!”
说着,把自己的小草帽带上,在下巴处系了个结,又重新走到阳光下。
不知道为什么,这年纪尚小的孩子离开时的帅气背影,像极了江湖电影中那默默无闻、不求回报的侠客,救助了路边孤苦的女子后,一点废话也不多说,便脚步轻点竹竿,潇洒离去。
让少年心头划过一份说不清道不明的失落,身体的劳累也涌了上来。
尤其是那可爱的孩子,见到熟悉的家人后,那热情的小手下意识就往对方手心里塞,一边同家人黏糊糊地牵手,一边蹦蹦跳跳地往家里走。小小的侠客,身上有了家的烟火气息。
就这样渐渐远去,似乎再也不回来了。
殷玉娥倒是很开心这个碍事的堂弟走了,滚回家吃饭了,她正好能借此跟少年聊天,讨个好近乎。结果她还没多说几句,殷明麓又回来了,那小手里还拎着一个盖着白布的篮子。
似乎是没想到这孩子去又复回,少年诧异地从床上支起身子,再也听不进少女的话,全程保持着有些惊喜的状态,看那孩子身影摇摇晃晃地把篮子放在桌上,然后白布掀开,透出里面一股热气,还有一种熟悉的饭菜香味。
没等他出手,对方动作就麻溜地把布摊开,然后从篮子里拿出三四碗白米饭,还有几双筷子,最后才是几盆家常菜,居然还有一罐酱料。
一看就知道是他准备的,这孩子真是善良又心思体贴。
少年本来已经平复的心,又重新荡起几丝涟漪,温柔的眼神充满感激,他真诚地笑道“谢谢你,小宝。”
小宝这名字真好听,小小的、珍稀的宝贝,眼前这孩子果然配得上。少年不知道,在这个念头你往村子里喊一声小宝,田边上走的十个孩子起码有五六个会回头,剩下没回头的肯定是叫虎子、狗蛋、狗剩等等。
殷明麓可不知道对方竟然如此感谢他,他把一碗盛得最满的米饭,并着一双筷子,交到少年手里,热心道“快吃吧哥哥,落水到现在你肯定饿了,不够的话,篮子里还有。”
“你跟我一起吃吗?”捧着那瓷碗,少年眼神闪过轻微的光芒,好似希冀。
“嗯!等你吃完了,我还得把碗带回去洗呢。”这日头那么晒,他可不想等会儿再来一次,太折腾了。
所以他没走,也端着个稍小点的瓷碗儿,也没招呼殷玉娥自己去端自己的份,径直坐在板凳上吃了起来。小筷子动得极其欢快,明明小小一孩子,却能吃一海碗。
眼看着这孩子一来,又把少年的注意力转移开了,殷玉娥一口郁气闷在胸中,拿起筷子,也根本没有吃饭的心思,只想着少年的视线重新落回自己身上,她只好借机,皱眉斥道“小宝你怎么回事?没看到傅小先生需要补充身体营养吗,怎么端来的尽是一些剩菜,这也太寒酸了。”
其中就有一道这些天经常做和吃的鱼,殷家吃不完的菜往往不舍得倒了,往往会放在阴凉的橱柜里,第二天热热继续吃,省得馊了。毕竟这年头,大家刚从苦日子里熬出头来,有吃的都格外珍惜。原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