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等宫人通报,谢厌低调地走向少年所在的暖阁内, 这条路他再熟悉不过。远远看过去, 那屋里点着一盏温馨的灯, 纱窗隐隐约约透出光,一抹小小又熟悉的影子映照在窗上,竟让他心头升起了几分期待感。
他下意识放慢了脚步。
门外两个守夜的小太监,正埋着脑瓜子守夜,冷不防视线里出现一双明黄的云锦纹靴子, 不由咻地抬起眼睛, 见到是景帝后, 脸上掩饰不住地流露出惊喜:他们就知道, 陛下最喜欢的还是世子!不然怎么会听到世子难过,就迫不及待地赶过来了。
王公公很会看眼色,知道陛下不想被打扰,于是端着严肃的脸庞,对那两个喜形于色的小太监比了“噤声”的手势。
两个小太监欢快地点了点头。
谢厌大步走进暖阁,面前的场景却出乎他的意料, 他本以为伤心抑郁的少年, 正安安静静地看着书,一双乌黑的眼仿佛看得目不转睛, 都没听到门口的脚步声, 空气中有“沙沙”的翻书声。
许是要就寝了, 少年一头柔顺的墨发披散在肩上, 在烛火下细长的眼睫扑闪着, 落在脸庞上有如小扇子般的阴影,越发衬得桃型小脸白嫩细腻,鼻子又挺又翘,小嘴儿红润,说不出的精致秀气。
更别说此人身上透出的,那与世无争的气息,总能令人放松下来。陪伴在对方身边,时间流逝也变得缓慢,仿佛岁月静好、安稳绵长,他都想走到那人身后,将人轻轻拥入怀中。
屋里间或传来谈话声,宫人收拾着床榻,动作轻盈地将金钩子放下,纳凉的纱帐登时如云般倾泻一地。
宫人温声催促道:“我的小祖宗,夜深了,把书放下吧,咱该歇息了。”另一名宫人也点头道:“白天再看吧,省得熬坏了眼睛。奴给您擦脚。”
宫人说着,手伸过来,想要拿走少年手中的书。
可殷明麓还舍不得,胳膊一扭躲开。动作不敢大了,毕竟他的脚还浸泡在温水盆里,动作一大,就得直接掀翻了。
一边泡脚,一边看,是殷明麓睡前固定的活动,今天也不例外,他脸上根本没有什么伤心欲绝的情绪,反而手头捧着书,时不时地捧腹大笑,仿佛看得津津有味。
脚下就泡着脚,一会儿白嫩的左脚搓搓右脚,一会儿白嫩的右脚搓搓右脚,瞧着那微眯的眉眼说不出惬意。每次被宫人念叨熬夜看书,他就格外理直气壮地道:“这不能怪我,要怪就怪这写书的写得太好了。”
果然不能小看古人的智慧和脑洞。
一个宫人摇摇头,“奴大字不识几个,可不觉得书有什么意思。”识字都是上等人才能学的,他们没机会接触,自然不觉得殷明麓睡前喜欢看的民间杂闻有什么意思。书中自有颜如玉和黄金屋这种东西,离他们太远了。
殷明麓道:“非也非也,这些都是些落榜书生写的,既不文绉绉,故事也都挺有趣的。之乎者也类的文章,你们陛下老喊我看的,我也不喜欢。就这段故事,我给你简述简述。”背着景帝吐槽景帝的事,也就这小主敢干了。
“说的是一名李姓书生,金榜题名后,跨马游街,见到很多对他暗送秋波、眉目含情的女子。可他本性高傲,说自己要找一名官家出身、志同道合的女子,最好是读过书的,婚后两人能吟诗作对、和和美美,这样的要求不过分吧?”
宫人为主子所描述的生动画面所吸引,寒窗十年苦读,一举成名天下知,事业平步青云时还能坐拥一个美娇娘,这确实是全天下读书人都想做的梦,这确实不过分。
殷明麓继续道:“然后,因这书生貌比潘安、又有才华,一个外貌美丽但是没甚文化的官家小姐看上他了,屡屡邀他去爬山游湖。书生却发现对方见识粗鄙,于是敬而远之。管家小姐不忿,找了个替笔,让一个有才无貌的私塾先生之女,写下一些漂亮的诗句,假作是自己的,寄了过去。这些文字清丽、且字字珠玑,令状元郎甚爱之。那私塾先生之女,听闻后,伤心抑郁,原来她也深爱那状元郎,可苦于身份低微和容貌平平,不敢交付心意。”
“那小姐居然找替笔?”宫人彻底听进去了,并开始忿忿不平,毕竟这世间的人有钱有势,就会有这些龌龊事,“那私塾先生之女未免太过可怜。”
他们忍不住将自己代入了弱者的身份,一时间感同身受。
“是啊,状元郎常跟小姐书信往来,渐渐情根深种。可以说,他爱上了官家小姐的美丽皮囊,又爱上了私塾女子的惊艳才华。等事情暴露后,他自觉受到了欺骗,他认为官家小姐肤浅无知,但她实在漂亮,他觉得私塾女子才气横溢,但她又实在平庸,于是他歇斯底里地砸坏了家里的东西,你猜最后怎么着?他选了哪个?”
被殷明麓吊足了胃口,宫人连忙凑近,一颗心如猫爪子挠过般痒痒,很想听后续,于是催促道:“最后怎么样?他应该是选的私塾女子吧?毕竟两人性情相同,喜好也相似。”
“非也非也。”殷明麓狡猾一笑,“他两个都收入囊中了,美艳大方的官家小姐做大老婆,小家碧玉的私塾女子则做小老婆,一口气拥有了两个美娇娘,还不用割舍,哈哈哈哈是不是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