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六:if(下篇)(3 / 4)

可爱过敏原 稚楚 3609 字 11个月前

同性恋人会紧张到同手同脚,不敢看宋煜,像是完成导游任务那样对他说“我带你去看白色悬崖”,然后逃跑似的骑上自己的单车。

宋煜没有取笑他,很从容地跟随着乐知时去计划好的很多地方,他们一起看白色的断崖和粉刷成薄荷色的艺术画廊,还有彩虹颜色的一幢幢楼。穿梭在这座充满艺术感的海滨小镇的大街小巷,在傍晚时分一起骑车回家。

他们默契地没有把这段变化的关系告诉父母,因为这太脆弱了,像是新出生一天的婴儿,需要襁褓的呵护。

“Joey,你的脸晒得好红。”Olivia端着一大碗凯撒沙拉,“你应该戴上你的帽子出门。”

乐知时支支吾吾地认同,然后闻着香味进了厨房,“这是给我做的是吗?”

林蓉笑着说没错,“这是珍珠丸子,你应该会喜欢的。来,尝一个。”她用叉子叉起一颗喂给乐知时,他一口吞下去,才发现很烫,可又舍不得吐出来,就这么站在原地张着嘴吐出热气。

看起来傻得可爱。宋煜走过去,倒了一杯冰水,递到乐知时手上,然后便独自上楼,换了件衣服。

仅仅一顿晚饭的时间,乐知时就迷恋上了林蓉做的饭菜。甚至引得Olivia的嫉妒,“干脆把你送到叔叔家里好了。”

乐奕笑着抿了一口白葡萄酒,“这个主意不错,老宋比我会教小孩。”

“你少恭维我。”宋谨也喝了点酒,面色发红,“开这种玩笑,也不问问孩子愿不愿意。”

“我愿意的。”乐知时很认真地点头,“真的可以吗?”

“哈哈哈哈哈最当真的就是他!”

“我看你真是被吃的勾走了。”

大人开着玩笑,乐知时却红着耳朵偷瞄宋煜,那才是勾走他的诱饵。

那晚乐知时有些睡不着,他无比地想念一墙之隔的宋煜,尽管与他面对面的时间不过十个小时,但他感觉自己已经喜欢过他很多年、很多次了。

原以为是十个小时太短,他体内兴奋的神经递质在作乱,时间一长或许就会好,但十天过去,三十天过去,这种感觉依旧深刻。

宋煜将夏天结束后入学,学习他喜欢的地质学。所以乐知时想好好利用他来之不易的假期,在这些天里,他们一起去莎士比亚的故居地,去水上伯顿喂黑天鹅,去康沃尔郡的“伊甸园”,和他触摸古堡的砖石,在砖石上触碰和抚摩彼此的手指。

他们牵手,乐知时会紧张地掌心冒汗,就像身体释放黏液企图与宋煜的手粘紧。他们拥抱,宋煜身上好闻的味道缠绕着他的思绪,他会无意识地用自己的额头去蹭宋煜的侧颈皮肤,忍住自己想要亲吻的心情。而宋煜的手掌会隔着布料缓慢地按压和摩挲他的肩胛骨,还有他的腰身,那种感觉极度难捱。

晴朗的天气穿着泳裤在海边奔跑,下雨时衬衫外罩着透明雨衣,在弥漫大雾的牧场和他一起照看新生的小羊。

盛夏蝉鸣狂躁的深夜,父母陷入睡眠,乐知时盘腿坐在床上,打开自己带来的盒子,翻看先前宋煜的信件,还有他曾经为了给宋煜写情书,摘抄的许多情诗。

房间的门忽然被敲了敲,乐知时谨慎地问是谁。

“我。”宋煜站在门口,“可以进去吗?”

乐知时一听到他的声音,就傻傻说了当然。于是一进门的宋煜就看见他慌乱地抱着一个大盒子,最后自暴自弃地没有继续掩藏。

宋煜朝他走过来,“这是什么?”他靠近一些,看得更仔细,“我的信?”

“嗯。”乐知时点了点头。

宋煜站到他的床边,像个斯文的绅士那样低头看他,“为什么在现在看这些?”

“想你。”乐知时很诚实,对他笑,“然后你就过来了。”

宋煜捏了捏他的下巴,但没有进一步的动作。乐知时留恋他对自己身体任何一处的触碰,那是连锁反应,酥麻感从下巴传递到食指和脚尖。

“你为什么过来?”乐知时抓住了他离开的手,问他。

宋煜的眼神望了望阳台外的夜色,又回到他发亮的双眼,“你想看星星吗?”

他的邀请明明很寻常,但乐知时觉得格外浪漫,所以他欣然同意,套上衬衫随宋煜轻手轻脚下楼。两人躺在后院的草坪上,尖细的草叶磨蹭着乐知时的脸颊和脖子,就像宋煜触摸的感觉一样。

乡村夜空的星光格外明亮,宋煜指着微微发红的那一颗,“这是火星。”

“很形象。”乐知时对它的中文名给出评价,然后主动说,“我想知道你的星座,天蝎座。”

宋煜笑了笑,“用肉眼看比较困难。”

“那算了。反正我查过,你确实很像天蝎座。”乐知时继续说着有关天蝎座的各种特性,神秘、精力旺盛、占有欲强。

“还有性感。”他侧了侧脸,看向躺在身边的宋煜。

宋煜也看向他,静静地看了一会儿,“好奇怪。”

“什么奇怪?”

他伸出一只手抚摩乐知时的脸颊,“和你在一起,我总是感觉某个瞬间很熟悉,像经历过一样。”

乐知时也有同样的感觉,所以他稍稍睁大了双眼。

“或许是平行宇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