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问:“你为什么要走?”
肖童蓦地笑了,“因为时间到了。”
乌鸦先生歪过头,“时间到了也可以留下,你是永夜城的典狱长,除非永夜城强制你离开,还有谁能让你走?再说了投胎有什么好的,人类又愚蠢、又无知、又多情,人间也不是什么好待的地方,说不定你过个十几年又死回来了,嘿,到时候还会再碰见我!”
可你已经什么都不记得了,我就能尽情地折磨你啦!
这么想着,乌鸦先生觉得让肖童去投胎的想法也不错,真的不错。但他又担心,再次回来的肖童不是现在的这个肖童,又弱又无聊,那可多没意思。
人类,真是让人捉摸不透的物种。
“你就没有想过要去人间看一看吗?”肖童反问。
“人间?”乌鸦先生不由看向那四个监控画面,似乎非常不理解他为什么这么问,“这看起来一点都不好看,又难看又无聊。”
末了,他又开心起来,“我还要在这里等他回来呢,总有一天,他会回来的。”
“他”,肖童知道他指的是那个“祂”。传说中创造了永夜城的神,《神灵、羔羊与乌鸦之歌》中的那个神,可祂又去了哪儿呢?
祂离开人间、离开永夜城又有多久了?
至少这世间已经毫无祂的踪影。
肖童想着,忽然又听乌鸦先生略显兴奋地看着监控说:“看看26404这个小可爱,这才是最适合接任典狱长的人啊!”
精神病院内,一场杀戮已经拉开了帷幕。
郑莺莺独自游荡在走廊里,从破碎窗户里吹进来的风刮起了她的斗篷,露出斗篷下过于纤细瘦小的身体,那脚踝,看着一折就断。
她看起来也确实不强,但她的斗篷和披风都很古怪。
“聪明的乌鸦先生还以为你会更看中27216和79081,可是你都没有把‘万象’给他们,反而给了404。”乌鸦先生觉得自己聪明极了,他会喜欢404,也只是因为她比靳丞和唐措更心狠手辣一些,对于生存有着极其强烈、强到让人无法忽视的渴望,这样的人,很让人期待她最后会走到什么地步。
可比起靳丞来,她本身的实力还是很弱。
万象,指的就是那件红斗篷,具备一定的伪装效果,且防御极强。在永夜城所有的防御类装备中,它一定可以排进前十。
“我跟她打了一个赌。”肖童笑笑,双腿交叠着优雅地坐在扶手椅里,抬手抵着下巴,说:“她想活,想要靠自己活,去拼、去抢,而不愿意直接留在G区。所以我放她出去,三天之内,无论她用什么办法,只要能拿到一百个点,我就把万象送给她。”
“吓死个人的典狱长什么时候开始做慈善了?你们人类管这个叫做慈善,对吗?对吗?”乌鸦在书架跳来跳去,好奇得很。
三天,一百个点,换“万象”这样的神装,在乌鸦先生看来,无异于做慈善。更何况郑莺莺现在还握有“无名之匕”,万象加上无名之匕,再加上郑莺莺那样的心性,这得打造出一个什么样的怪物?
不过乌鸦先生也猜得到郑莺莺离开G区时,肯定只剩一口气了,典狱长哪怕要做慈善,别人也不是那么好接的,他又问:“她怎么办到的?”
肖童却只神秘一笑,道:“天时、地利、人和。”
当时所有玩家的注意力都在E区的特殊副本上面,忙着抢夺十二乐章,无人注意到郑莺莺这样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甚至连号称分·身三千的乌鸦先生都没有分给她一个眼神,这是天时。
靳丞一手打造了东十字街安全区,郑莺莺身为一个手上还没有沾过人命的新玩家,正好可以躲在这里,这是地利。
她本来会死,因为点数被孟于飞夺走,她连买药的钱都没有,更遑论挣到那一百个点,但她在没出G区前就碰到了江河,这是人和。
江河带她离开了G区,所谓送佛送到西,不仅送了她一瓶药剂,更给她提供了一个赚点数的法子——红宝石酒馆的K。
郑莺莺用一条关于典狱长肖童的情报,换了正好一百个点,又用这一百个点,空手套白狼从肖童这儿拿走了万象斗篷。
肖童本该掐死郑莺莺,不过他欣赏郑莺莺是个狠人,够狠,才能在永夜城活下去。况且于郑莺莺而言,她并没有违反打赌的规则。
说了无论用什么办法都成,那就是百无禁忌。
至于K,有江河在,郑莺莺卖情报时一定做了伪装。不过K老练毒辣,他有没有看出什么,亦或是看出之后有没有选择对外隐瞒,这就不是肖童关心的了。
他很期待这一切的后续。
唐措、郑莺莺,这两人同一天来到永夜城,走了两条完全相反的路子,也不知道最后鹿死谁手,又会把永夜城带向哪条路。
很让人好奇,不是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