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惩罚与成全(2 / 2)

在眼前,羞愧到没脸见人还是左轻侯,而不是薛衣人。只因薛斌即便做错了什么,那也是算计外人,左明珠算计的却是亲爹。

曾有人说,你若与人有仇,就生个女儿教歪了再嫁到他家去。事实上,性别一换,同样有用。薛衣人不就养了个孝顺儿子,随随便便把他的老冤家左轻侯差点搞死吗?

“薛公子,你对以上陈述可有异议?”

“有!”一连串超出预料的事情,让薛斌反而震惊了下来,“这件事并非我与明珠合谋,而是我一手设计,明珠只是听我的安排行事。张简斋和江南的那些名医都是我私下收买。”

见薛斌将责任揽在自己身上,左明珠顾不得还在和他生气,忙道:“不是,这是我和薛郎一起商议的。”

“还没轮到你说话,若是在公堂上,左姑娘可是要挨板子的。”夏祈音轻哼了一声,看向站在旁边的张简斋道,“张神医,当初是谁与你等接洽?”

张简斋上前道:“是薛公子先找到我。”

“左姑娘对以上事件可有异议?听注意,若说谎作伪证,是另外的刑法。”

左明珠一惊,她若也将责任揽上身,薛斌就是作伪证,岂非要受罚?

如此一想,左明珠立即道:“没有!”

轮到施茵和叶盛兰,这两人显然要聪明多了,主动补全了细节,也没有提出异议。

“既然在座诸位对以上事实都没有异议。”夏祈音对上首的关时作揖道,“关大人,今日且容我越俎代庖了。我所言若有疏漏,请关大人从旁予以指正。”

关时忙道:“夏大人请!”

赵昉曾经向官家为夏祈音讨来御前三品带刀护卫的官职,后来又让她在六扇门挂职。面对储君最信任的人,关时自然会给面子。且此案关系到松江府三家豪绅,夏祈音代他将得罪人的事情做了,关时怎么会傻的和自己人场反调。

“《宋刑统》有云: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二年【注1】。薛斌、左明珠罪犯通奸,徒一年半或折脊仗十五。若结秦晋之好,从轻改罚银一百两。本朝律法规定,定亲者为有夫,叶盛兰、施茵犯通奸罪,徒两年或折脊仗二十。若薛斌愿意退亲,你二人愿意结秦晋之好,从轻改罚银一百五十两。关大人以为如何?”

“合情合理!”关时点头道。

叶盛兰和施茵携手跪下扣头道:“两位大人,小人与施茵两情相悦,薛公子也答应成全,请两人大人和薛庄主成全!”

薛斌上前道:“大人,薛斌愿意与施茵解除婚约。”

“薛庄主觉得呢?”

“婚约是我定下,但履行的人是薛斌。既然他愿意,我又何必反对。”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注2】。既然薛庄主都愿意成全你们,看在薛庄主的面子上,想来施庄主夫妇也不会反对二位了。”夏祈音笑道,“两位他日选定了日子,若我与楚香帅还在松江府,必一同来喝这杯喜酒。两人签字画押后,记得事后到衙门交纳罚银。”

“多谢大人成全!”叶盛兰欣喜如狂。

薛衣人懵逼,楚留香笑而不语。

夏祈音果然极擅语言诡术,薛衣人随口一言就被她偷换概念,用来压制施孝廉夫妇了。施家是花金弓当家,而花金弓最怕的就是薛衣人这个亲家公。要是薛衣人开口解除婚约,说成全施茵、叶盛兰,花金弓绝不敢说不。

至于夏祈音说和楚留香一起去喝叶盛兰和施茵二人的喜酒,就等于给小两口撑场子。花金弓为人势力,夏祈音和楚留香在江湖上极具盛名,有了他们的祝福,花金弓对这门婚事的抵触就更少了。

原来叶盛兰和施茵被花金弓逼得只能私奔,现在只要缴三百两罚银就能正大光明的在一起,得到亲朋好友的祝福,叶盛兰如何不喜。

许是怕夜长梦多,叶盛兰当场就拿银票缴纳了罚银,与施茵一起在供词上签字画押。

作者有话要说:【注1】:引自《宋刑统》,而《宋刑统》沿《唐律》“和奸者,男女各徒一年半。有夫者二年。”即通奸的男女双方,各判一年半的有期徒刑;如果女子有丈夫,则加半年刑期。

【注2】:引用《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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