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一更(2 / 3)

她写的是真人真事儿,里面不加上一点儿的个人偏见,她觉得自己应该是成为一支笔,运笔的人是这个时代。

写了去投稿,去最大的报刊上投,让更多的人看到,第一次就成功了,分了一个小豆腐块儿,自己都没用想到。

稿费说实话,她没指望有几个,写的时候,不是为了钱,但是顺带着赚一点养家费,她自己也愿意。

田家媳妇儿死了,是她写的第二篇,写的时候不仅仅是觉得难过了,听着隔壁院子里两家人为了钱拉拉扯扯,为了死人钱拉拉扯扯,那祯禧食指捏着笔倾斜,在裁剪好的白纸上写,“婚姻自由远远不如责任担当来的重要,每日里的追去的布尔乔亚,但是又有几个新派人士懂得婚姻里面的尊重与理解呢。”

她的东西,只要看两篇,就知道了,带着很鲜明的个人色彩,个人风格特别的强烈。

语言的遣词造句跟她的外貌没有一点关系,跟她的个性是一样的,特别的沉稳现实,绝对没有花哨的东西,说话特别的现实。

那祯禧觉得男男女女的婚姻观念是社会的一个毒瘤了,她自己也称得上是一个受害者,田家的媳妇更是一个受害者。

对于婚姻的定义,以及对于婚姻经营的一些要素,她是带着思考的,说实话爱不爱其实没有那么重要。

重要的是你找一个人,能相互扶持、理解尊重,这是那祯禧最深刻的一个感悟了。

世道太难,找个人陪着走。

最后她慢慢地写下来一个结局:娘家最后只拿走了五十块,就此女儿的尸体都没有带回去,这钱拿来给儿子娶了媳妇,娘家哥哥的老婆也是如此买来的。

看看,她的文笔就是有点儿这么一点意思,不能推敲,一思量,触目惊心的让人吸凉气。

这难道就是一个恶性循环,这社会里面,到底有多少个田家的儿媳妇呢。

署名是那三。

等着她发表出来了,冯二爷也初到北平了,人消瘦了很多,只是眼睛还是很有神。

没有到那家来拜访,只有刘小锅一个人来的,礼节依然是那么齐全,对着那家的人,依然是那么的热情周到,“早上刚到的,二爷在医院里,拖您的福气,我们在医院附近买了一处小房子,住着干净又清净,适合养病的很,找来的老妈子,收拾做饭也干净利索,二爷特意让我来对您道谢的。”

说话如此的客气,四爷只连着摆手,“不是什么大事儿,不值一提,不值一提,但凡是还有什么需要的,只管跟我说,要什么我都能找到了,绝对没有一点儿麻烦的,这片地儿,我熟悉的很。”

刘小锅放下来东西就走了,出来叹口气,早知道干什么去了,二爷的心思,他能揣摩出来一点儿,本来是拿不准,可是人都到北平来了,还有什么拿不准的呢?

只是男子汉大丈夫,二爷这样气势的人,要认错,要低头,实在是心里面别不过那一口气儿去。

刘小锅隐隐约约的觉得,要成为一个英雄,要去当个大人物,就最好不要有喜欢的人了,你喜欢上一个人,你总就忍不住去迁就着她,去想着让她高兴去哄她,慢慢地,你就不是自己了。

这到底是不是好事儿,刘小锅说不出来,但是对着二爷的幸福来看,是好事儿,可是对着长久的宏图伟业来看,难免就是美人怀抱是英雄冢。

他这样的机灵人儿,脑子一停不停的转动,真的是对得起他的那一副长相了,到了北平来,他捡到了许多惊奇的事儿,这是第一次,长住北平。

“见着了吗?”

“没有,三姐儿上学去了,家里只有长辈在。”

二爷拿着一把小茶壶,他瞧着这边儿经年的人,都是带着一把掌心大小的茶壶,嘴对着嘴儿的喝,那一把小小的紫砂壶,他来回的看着,但是喝的时候不好好喝,时常在嘴角那里比划着,永远不那么痛痛快快得喝。

听着没见到人,他摆摆手,瞧着院子里面一缸子荷花儿,里面金鱼尾巴若隐若现,风撒撒然,他闭上眼睛,鼻子里面带着一点儿烟火气,外面有挑着担子的老太婆叫卖,“换洋取灯来--换大肥子儿--”

这是北平的孤寡老太太的谋生事端,走街串巷,手里面挎着篮子,后面背着一个大背篮子,家里有什么破烂不要的,去跟她换一盒丹凤牌的火柴,俗称是洋取灯儿,或者是换大肥子儿,是皂角,泡水之后可以洗头去污的。

他倏忽睁开眼,等着那叫卖声渐渐的远去了,才戴上帽子,这帽子极为名贵,是海赖毛的,根根分明,带着一点儿紫气,辉煌的不得了,看着就极为柔软保暖,且能隔绝雨水。

穿着一身黑色人绸缎的长袍,脚上踩着的是黑色千层底儿的棉靴,腰间是紫色的段子腰带,中间一块儿青玉,不名贵,但是极为讲究。

这么一身儿,但凡个长相过得去的男人,都能捯饬起来。

更何况是二爷这样的,刘小锅见惯他出入宴会洋气的打扮,又或者是日常的时候,只有一身青衫在身,如今这样,他端着碗在院子里吃饭,傻不拉几的看着,一时之间带着一点儿恍惚。

“二爷,您这是哪儿去?”

他放下来碗就要跟着,里面是吃了一半的大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