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想抱孙子(2 / 2)

个世界上,每一天,每一分钟,体内的细胞都在不断更新和替代。

只需要六到七年,人的所有细胞都会完全更替。

换句话说,曾经喜欢苏瑾的那个冯成轩,属于过去的时光,已经彻底消失。

艰辛的生活和挫折会击垮一个人的信仰和信念,更不用说二十年前曾经喜欢过的一个女孩了。

说实话,如果不是陈智铭提到苏瑾,冯成轩可能都不会再想起这个女孩。

“冯成轩,你是不是喝了忘情水?如果你感到不舒服,可以说出来,兄弟们会陪着你。但是假装失忆没什么意义啊!“陈智铭的语气带着一些不满。

因为在苏瑾拒绝了冯成轩的那个晚上,他们俩喝了大量的酒,一直喝到深夜,都已经喝得不省人事了。

第二天,老板告诉他们,他们两个几乎吐的比喝的酒还要多了。

冯成轩苦笑着说道:“我并没有装失忆,我对苏瑾确实没有感觉了,不仅对她,对任何女人都是一样。这么说可以了吧?你们去聚会吧,这种毫无意义的社交,我就不参加了。”

“靠,装逼!那我再给你一个理由。大家都说只有我能说服你,你就当给我一个面子,好不好?“

冯成轩无奈地叹了口气,他不是一个喜欢挑战朋友面子的人,尤其是像陈智铭这样和他情投意合的好朋友。

所以他无可奈何地说道:“好吧,虽然不是为别人,但也算是给你面子。明天五点,凯悦酒店,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