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成轩在公司也有着类似的遭遇,尽管他曾是年度销售冠军,表现出色,而且人际关系处理得很好。然而,最终销售部门经理的职位却被一位工作不到半年的年轻女同事担任。
老板给出的理由是:“社会进步太快,年轻人更适合领导,能为公司制定正确的战略。冯成轩,你一直是我最器重的员工,我想把你安排在最能发挥你能力的岗位上,那就是销售。销售经理实际上是个虚职,只要你带来销售额,你的薪水也会相应增加。”
然而,一年后,老板的妻子和她的姐妹前来公司,公然羞辱了那名女同事,扒光了她的衣服,剪了她的头发,拍下了她的裸照。
冯成轩才明白,老板的所有理由都是借口,事实上,那名女同事是老板包养的情妇。
因此,在这个社会上,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尽管也存在着成功的个例,但冯成轩用四十年的经历已经证明他不是那个少数成功者之一。
既然不能依靠家庭关系,冯成轩只能自己创造关系,而今天正是一个绝佳的机会。
只要成功拯救沈馨雅,他就有机会成为总经理,甚至出任CEO,迈向人生的巅峰。
哪怕……成为一个富婆的男宠又如何?
以前他不敢想象这种事情,因为它太令人羞耻。
但现在,他只担心自己还不够年轻,不够帅气,要是富婆喜欢的不是他这个类型怎么办呢?
"喂,你吃饱了吗?今天是周末,如果再不去网吧,所有电脑都会被学生占满的!"陈智铭急着催促道。对于一个二十三岁的年轻男人来说,游戏和性生活是他们目前最大的追求。
时间已经差不多了,冯成轩的眼睛不停地在大街上巡视。
终于,那个让他模糊记忆的人影出现了。
由于沈馨雅的身份特殊,这起案件当时并没有被定义为交通事故,而是被视为刑事案件。
这一事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冯成轩无意中记住了沈馨雅的面容。
在沈馨雅等待红绿灯的时候,冯成轩立刻结了账,然后拉起陈智铭的手,站在马路这一边等待过马路。
一直等到交通灯变绿,他们与沈馨雅一同走向马路对面。
距离越来越近,沈馨雅的轮廓也渐渐清晰起来。
原来,报纸上那张毫无表情的黑白照片严重低估了沈馨雅的颜值。
现实中的她,皮肤白皙,容貌美丽,红唇白齿。
她像秋日的菊花,如春日的松柏一般。
她穿着细肩带的上衣,露出性感的锁骨,丰满的胸部勾勒出玉一般的曲线。
下身是一条香奈儿的短裙,纯黑的裙子映衬着她白皙的美腿。
在这个时代,瘦不一定等于美,而冯成轩喜欢她这种肉感十足的美腿,仿佛只需一掐就能挤出水来。
她肩上挎着一个名牌包,气质非凡。
甚至连陈智铭也呆住了,他故意撞了一下冯成轩的肩膀:“嘿,看看!这大美女!”
思及到这位大美女前世竟然在一场意外中丧命,冯成轩愈发感到惋惜。
这更坚定了他救下沈馨雅的决心,他的余光开始观察来往的车辆。
此刻街上的车辆并不多,因此冯成轩很快就锁定了目标——唯一一辆集装箱半挂车。
果然,在沈馨雅走到马路中央时,那辆半挂车完全没有减速的迹象,直冲而来!
到目前为止,一切都与当年的新闻报道吻合。
紧接着,那辆半挂会闯红灯,将沈馨雅撞飞。虽然司机及时踩下刹车,但由于运输的货物超重导致刹车失灵,车轮即将碾过沈馨雅的身体!
他毫不犹豫,突然大声呼喊:“小心!”
随后,他朝着一脸不知所措的沈馨雅冲了出去,随着他的纵身一跃,他扑倒在地上,那辆半挂车几乎擦着两人的脚边飞驰而过。
原本,冯成轩叫陈智铭一起来,是为了多一个保障。
无论是他们两个中的哪一个,只要成功拯救了沈馨雅,她都会对他们充满感激之情。
像沈馨雅这种不到三十岁就继承了上亿家产的小富婆,她手中的资源恐怕足够维持他们这些普通人一生了。
然而,真实情况是,面对疾驰而来的半挂,陈智铭和沈馨雅都被吓得愣在了原地,只有他做出了反应。
这也是理所当然的,毕竟舍己救人属于圣人行为,而趋利避害则是普通人的天性。
冯成轩的体重达到一百五十斤,他将沈馨雅直接压在身下,为了保持平衡,他下意识地用手支撑。
因为上一世与王晓茜的关系并不好,所以他们已经多年没有发生性关系。再加上他也不常去洗浴中心,因此冯成轩对这种触感还有些陌生。
一直到沈馨雅尖叫出声,他才意识到自己抓住了什么。
“啊!!你个流氓!手放哪儿了!?”
沈馨雅拍打着冯成轩的手,他赶紧不好意思地松开了。他试图扶起沈馨雅,但她却皱着眉头推开了他,自己艰难地站了起来。
被陌生男人抓到敏感部位,令她的脸红了,散发着一股难以言喻的韵味。
尖锐的刹车声终于停下,车轮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