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三章 阻拦(2 / 3)

万道长途 大脑被掏空 2113 字 2023-02-21

以防止自己被身边的厉鬼所反噬。 他点燃丹草,又以巫觋之法献以熏香,成功的将鬼气驱除了出去,金不唤猛烈的一阵咳嗽,身上的寒意尽数消失。 “杀了他!”金不唤大声咆哮,怒不可遏! 已经给过李启机会了! 给脸不要脸! 去死吧! 司老点点头:“我五行厉鬼虽然都是九品,但结阵而行,足有八品战力,他撑不了太久……怎么回事!?” 司老愕然,无比惊讶的抬起头,却发现,五行厉鬼,已经消散了一只。 他费尽心血,花费数十年才终于凑齐的五行厉鬼,这才一个照面,不出五息时间,就被人打死了一只? 怎么可能!? 五行厉鬼,是惨死于五行之法中的鬼魂,要求鬼魂自身要有一定的修为,死前务必痛苦至极,怨气极盛,极大,才能作为原料。 然后将原料,取地府阴气磨练,缓慢熬打,淬炼,将其神智磨去,作为阵眼开始排列。 经过日积月累的水磨工夫,打制成一套可以移动的阵法,其中五鬼隐匿,凶戾无比,破坏力并不怎么强大,但胜在阴毒,近乎无法防御,并且诡异隐匿,也很难察觉,所以组成阵势,可以力搏八品,面对九品,大概率是秒杀。 这算司老压箱底的宝贝家伙了。 但是为什么?怎么回事? 什么九品能一个照面,反而把他的五鬼抽死了一个!? 要知道,五行厉鬼最强的一点,就是五行兼备,所以能够组成阵势,轮转无休。 若是阵势被破掉,那就只是五只九品巅峰的厉鬼而已。 就在司老惊愕的时候,在李启那边,却显得轻松写意。 八品的宝物? 就你们有? 就你金不唤有八品金气,就你个鬼巫有堪比八品的五行厉鬼? 我李启一样有!而且品质还高得多! 李启挥舞着手中的柳枝,一鞭子就将首当其冲的金行厉鬼直接抽成了一缕青烟! 附着一丝大祝神气的柳枝,品级在八品之中已臻至极限,哪怕是金不唤手中的金气也比不得,只有两口金气阴阳合一之后才能胜过。 而且,这柳枝之所以屈尊于八品,只是因为其材质真的就只是祝公子随手折下的柳枝而已,所以天然就有了限制。 之所以选柳条,除了有‘折柳送别’这层寓意之外,其他的原因大概就只是身边恰好有一棵柳树而已。 只是,这东西此前李启一直握的死死的,从不展露半点威能。 在他走出门的时候,邀请金不唤前来见面,准备挑战他的时候,他就已经策划出了现在这一幕。 从他把自己关在客栈里,沉默了足足几个时辰,之后推开门的那一刹,之后要做什么,他就已经全部想好了。 司老是鬼巫,届时杀金不唤的时候,若是有厉鬼出现,这东西就能打的对方出其不意! 大祝神气威力无匹,一鞭子直接抽碎了一只五行厉鬼。 李启马上继续挥舞,鞭影如龙,根本没什么章法,就是单纯的乱抽。 但就是这样,五只厉鬼竟然全都被打散了! 司老咳出一口血,五行厉鬼全灭,他受到了自己神魂牵连的反噬。 五鬼与他神魂连接,所以才能如臂指使。 五鬼受到的冲击,有一部分蔓延到他这里来了,让他也受到了一阵阵晕眩的冲击。 李启则趁着这个机会,猛的往外跑去。 “小子!你要偿命!”司老暴怒之下,直接抛开金不唤,把这位虚弱的大少甩了出去,然后朝着李启猛的一握。 在他的手中,有一缕气。 这一缕气,带有李启的一点点气息,还有他的一缕血液。 血液是从李启刚刚替身的木头上临时捉来的。 以血液寻主,气息拟生,是巫道诅咒的‘捉生替死’之法。 扎稻草小人,或者砸碎石人之类的术法,都是‘捉生替死’的一种表现,本质就是将对方的生命联系到另一事物之上,然后毁灭这种事物,就能间接毁灭对方的生命。 和李启的替死之法,本质上原理都是一样的,都是让别的事物来承受后果,只不过是把过程逆转了过来罢了。 但这一缕气息被捏爆,却见李启没什么反应,反而加快了速度,跑的更远了。 与之对应的,反倒是地上的替死木头直接破碎。 司老立马意识到了什么。 此人早就料想到了这点!所以他故意卖了个破绽,诱骗自己取血,实际上那血是假的! 而李启,他一边跑路,一边安排后面的事情。 司老被骗早在他的意料之中。 巫道要维持世间万物的平衡与和谐,要做到这点的前提条件就是了解世间万物。 如果连了解都做不到,那么如何去平衡? 所以,巫神山的培训手册……就是那本《祝》书,记载了无数的入门知识,大概相当于巫道版本的十万个为什么。 而李启,通过自己的道韵,已经把这些东西全部背下来了。 在巫神山的正统祝人传承面前—— 司老?八品巫觋? 呵呵,文盲罢了。 但司老却不知道这些,他只知道已经失手了两次,而且对方手里也有一件八品法宝,看起来是专门针对神魂的。 八品对九品,居然失手了两次? 简直是对自己的侮辱。 他认真起来,再度出手。 司老竖起手指,猛地一挥,面前出现一个小小的祭坛,其上烛火自燃。 他拱手抬起,说道:“请土公,咎魅现身,有劳,此后必有酬谢。” 土公,便是最低级的地祇,也就是土地神。 咎魅,是指四处飞舞作乱的小鬼。 司老以请神之法,要求这两种鬼神现身,为他阻拦逃窜的李启。 他要这两个鬼神去定位李启,然后自己作法,再度咒杀,这次必然不可能让他逃走。 李启也注意到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