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九十六章 函询叶浩(1 / 2)

仕途重任 林新儿 1023 字 2023-10-30

王成看了眼叶浩递过来的函询内容。

也没说话,他起身走到电话旁,拿起电话给省纪委一位副书记打了电话。

“X书记,你好,我是王成。”

“王省长,您好您好。有什么指示?”

“我想问下关于叶浩市长的函询是咋回事?叶浩市长向来兢兢业业,从来没有做过任何非法的事,怎么就被举报了呢?真的让人费解。”王成故意说。

“我是分管这一块儿工作的副书记,我也明白省长您给我打这个电话的用意,但因为工作规矩,我不能告诉您具体内容,但我们的确是接到了不少举报!而且这只是个例行函询,不具备任何实质性的处理,您放心。”

王成知道对方误解自己的意思了,便赶紧解释:“我并不是想打听谁举报叶浩市长,我是想问问,你们关于这件事的态度是什么?”

“我们关于这件事的态度?没有任何态度,哪一个领导没被举报?都有被举报的!”

“但为什么对叶浩函询呢?根据函询的规定,谈话函询主要适用于两类情形:一类是反映的问题具有一般性,另一类是反映的问题比较笼统,难以查证核实。我想请问叶浩是属于哪一种呢?是反应的问题具有一般性?又或是很多人比较反映,难以核实?按我的理解,是第一种吧?那是这几天突然有很多人举报他?还是这么些年陆陆续续有人举报他呢?可是他任职的时间不长啊?”

王成有些咄咄逼人了。

“省长,这玩意我真的不能说,叶市长按程序写完函询内容回复就行了,没必要大惊小怪的,省长,这只是例行程序。”

“好吧,我心里也有个底了,我绝对支持你们的工作…”

叶浩在一旁听着王成说的这些话,内心很感动。

王成生气的点在于:函询其实会对当事人有些影响;根据规定,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函询应当以办公厅(室)名义发函给被反映人,并抄送其所在党委(党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被函询人应当在收到函件后15个工作日内写出说明材料,由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发函回复。

也就是说,很多人都会知道叶浩被函询了。

这玩意是无法解释的,越解释越说不清楚。

“老弟,谢谢你,不用为我担心,我啥也不怕,毕竟我又没有真的犯错误。我已经把函询回复写好了。”叶浩递给王成一张纸。

王成看了看。

针对第一条:不懂经济、乱踢皮球、竭力捞取政治资本、给潭江带来毁灭性打击。

叶浩这样回复的:说我不懂经济?可能是存在,毕竟我的专业不是经济学,但经过这么多年的任职,我觉得我有一定的经济学常识,组织上肯定也考虑到了,我的任职是省里决定的,质疑这点,就是质疑省里主要领导和省组织的判断力。

说我乱踢皮球?我从来没有乱踢皮球,针对任何工作,我都主动积极面对,这个有相应的记录,我没有任何不实隐瞒。有群众、有组织给我作证。

说我捞取政治资本?这点只要了解我的领导都清楚!我不需要捞取政治资本,因为我做的每一件事都问心无愧。

说我给潭江带来毁灭性打击?自从我和王书记来了潭江之后,花了几个月的时间把盘踞在潭江十几二十多年的黑恶势力全部“办”掉了,形成了三大发展区,多方面联动,经济实现开门红。

针对第二条:和某领导结合成政治圈子,搞一言堂、搞“颜色恐怖”?

这个某领导是说王书记吧?我和王书记本来很早之前就认识,他是我父亲任期内的秘书,我们已经是多年的好友、挚友,但来潭江工作,是省里安排的,不是我们俩故意如此的!总不可能因为一起来潭江了,我们就装不认识?

至于一言堂?我想问问,哪一个决议不是开会通过的?如果这都叫一言堂,那是不是班子成员也有纵容的责任呢?

“颜色恐怖”?那就更扯淡了。我们反黑和反贪是“颜色恐怖”?写这个举报信的是这个群体中的某一个人吧?我们是不是在搞“颜色恐怖”,请多问问老百姓,而不是看这些不实的举报。

关于第三条:表里不一、双标、廉洁意识差。

说我表里不一?可能有些人不了解我,毕竟我这人圈子小,爱惜羽毛,不了解我也正常,但说我双标?我就要说道说道了!都不了解我,又怎么能说我双标呢?那说我双标的人,自己是不是更加双标呢?

说我廉洁意识差?我是拿钱了?还是干嘛了?证据呢?没证据我是不是可以搞这位背后的举报人诬告陷害呢?

我叶浩从来不拿任何一分不该拿的钱,可以随便查,查到了我随时辞职。

关于第四条:善于自我炒作、善于投机钻营。

这条就更加扯淡了,我干嘛了?我怎么炒作了?我怎么投机了?我需要投机嘛?我要真的投机,就不会现在才是个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