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些日子吧,我得赶紧回家去,看看厂子怎么样了?”崔秀摇头拒绝。 最重要的一点,想赵然了。 许久没见,也不知道他过的咋样。 黄振耀怎会不知道她那点小心思,没有当众拆穿。 “行,那就找机会带你玩。” 崔秀假装没被拆穿,忽然问,“哥,你这一次回去要见你的小女朋友吧?” 提起了自己的小女朋友,虽然是黄振耀单方面认定的,但是他对这个小姑娘是真的上了心。 “我回去之后就会知道她的消息,而且这一次也给她买了不少礼物,也不知道她喜不喜欢?” 黄振耀之前的女朋友们,出身都比沈美美好。 见识自然不用说。 性格也是多种多样的。 但她们有一个共同的点,那就是特别喜欢钱。 喜欢钱也没有什么问题。 他自己就特别喜欢钱。 只是,她们的目的性太强了。 沈美美就不一样,单纯的可爱。 可能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 “哥,你也有礼物送不出去的时候?”崔秀挺纳闷的。 黄振耀长得不差,家庭背景好,为人也挺幽默。 喜欢他的人也不少。 没想到他也有不自信的时候。 “你要相信一物降一物。”黄振耀的解释很认定。 崔秀也颇为赞同,“这点倒是不能否认,就跟别人说过的,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 自己也有不自信的时候。 更何况是经历过巨大风险的黄振耀。 “没关系,人家不接收,咱们再想办法给她送,总能送到对方的心坎上。”崔秀觉得并不应该气馁。 这世上就没有送不出去的礼物。 如果几次都送不出去,那就意味着这礼物没送到对方的心坎上。 沈美美是一个普通人家出生的姑娘。 送奢侈品,对她而言,只会害了对方。 让她眼里只有奢侈品。 还不如给她技能,帮她提升,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喜欢。 “我也是这么想的。”黄振耀破天荒的没有反驳。 崔秀忍不住说,“那个姑娘家世背景应该不怎么好,咱们就应该从实际出发,比如,给她介绍一个更好的工作,把他们居住的地方环境进行改善,教授他们一技之长,这比你送礼物要实在的多。” “我派人调查过她家情况,确实如你所说的特别糟,要想从根本上改变,还得帮助他们脱离那个贫困的地方,我瞧着她哥很有做生意的天赋,想着让阿辉带带,先让他见见世面,随后确定要做的事。”黄振耀从来没有这么细心过。 是他认识了崔秀,崔秀教会了他如何对待别人。 不同阶层的人,生活环境造就三观。 他们认为唾手可得的东西,普通人为什么要拼尽全力,还得不到。 为了那一点蝇头小利,出卖朋友亲人,甚至骨肉相残。 他不嘲笑沈美美出身,只希望他们两人未来有共同语言。 “这个主意不错,阿辉也很细心,但也不要太刻意,彼此之间留一点空间的好。也许对方自尊心很强的。”崔秀尽量规避未来出现的矛盾,麻烦。 热恋期的男女,眼里心里只有对方。 缺点都会化为对方的优点。 可相处的时间久了,神秘感消失,剩下的就是疲倦,面对日常所需,三言两语就会刺痛对方。 这种事情是个人类都会经历。 尤其是黄振耀的家庭。 老母亲可能支持儿子,找个普通的姑娘当女朋友,至于当妻子,不好意思,门不当户不对。 不能给黄振耀助力,还要趴在黄振耀身上吸血。 黄太太的想法可以理解。 但那仅仅是建立在对方也能设身处地考虑的基础上,否则,只会变成拆散儿子的恶婆婆。 世上并没有感同身受一说。 富人不会体谅穷人的难过。 穷人也不会站到富人的角度,去考虑他们的想法。 阶层之间的差距,得耗费几百年才可能有所缓解。 “看来你很有心得。”黄振耀无奈一笑。 “看的多了,见的广了,这些事情动动脑子一想也就想明白了,但事实上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想明白,所以烦恼的事情特别多。”崔秀也没有太谦虚,如实告诉自己的想法。
第574章 秀秀不认识我了(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