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两百二十六章 山间旗队,淳朴好客(1 / 2)

红雀飞过林梢,落在村落的果树枝头。红隼在天空盘旋,寻找着冒头的猎物小兽。而灰黄的三合土路,就在群鸟的注视下,从人烟富盛的阿帕平原,一直延伸向西南的群山。

群山间的三合土路,虽然也是二级县道,但明显有些坑洼,也很少出现普通的村民行人。负责维护这些山间道路的,主要是编成旗队的本地特科斯部族,数年前东征迁徙而来的特拉斯卡拉旗队,还有几支凑出的杂部旗队。

王国设立的大旗队,通常在四千人左右,随着战争有增有减。一支大旗队有十支左右的小旗队。一支小旗队在四百人上下,类似于女真人早期的“牛录”。每个“牛录”里,设立一个百人的首领大帐,四到六个数十人的小帐。而“牛录”首领必定是分封的王国资深武士,小帐首领则是提拔的部民,或者伤残的武士。

所谓“杂部”,顾名思义,就是不知道出身的野人,和一些乱七八糟出身的部族,由王国武士担任首领后,所拼凑出的一支旗队。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杂部,自然是由于纳瓦诸部历史悠久、并日渐发扬光大的捕俘活动。随着农业技术的提高,各种农具的普及,无论是王国的分封武士,还是开垦山间田地的部族旗队,都对着代表劳动力的丁壮有着强烈的需求!

以前的“捕俘”,通常是为了献祭,而现在的“捕俘”,却更像是女真各部的“捉丁”。说白了,就是各部有余粮去养活更多的人,也有工具技术去开垦新的田。要等部族自己生才慢,不如去抓现成的,男女孩子都要…

“主神啊!怎么连个走路的活物都没有?…要是能遇到只鹿就好了!…如果能遇到卖货的货郎,那就更好了!!…”

洛饼蹲在山路边的草丛中,赤着上身,手里提着一根燧石长矛,背后是一把猎弓。他脸上画着特科斯人的纹面,正眯着眼睛,看着空荡荡的山路,想象着“送货上门的货郎”,忍不住都流下了淳朴的口水。

可惜,山间旗队民风淳朴,一向名声在外。自从被抢了几次后,再也没人敢单独往山里卖货了。至于大一点的猎物,像是鹿啊、狼啊、美洲虎啊,在各支旗队安扎下来后,就慢慢从这一带绝迹了,生的根本跟不上打的。反而是兔子、山鸟、土拨鼠这样吃素的小兽,可以经常看到,根本猎不完。

“比天还大的主神啊!日头这么好,赏口好吃的给我吧!…咦?赞美主神!有美味的小甜虫!”

春天虫子挺多,洛饼捏死了几只不长眼的咬人臭虫,突然眼睛一亮,看到了圆圆滚滚的棕榈象甲虫。他健步如飞,轻巧又飞快的跑了过去,伸手一抓,就捏住两只“小甜虫”,乐滋滋的扯掉皮,塞到嘴里“嘎嘣”。

这种甲虫汁水肥美,虽然带着土腥味,但也带着奇怪的甜树汁味,吃起来像是“发霉坏了的QQ糖”。而吃了两只“小甜虫”后,洛饼吐掉残渣,在周围的树丛边一顿扒拉,果然找到了象甲虫的巢穴。他喜呵呵的掏出一个草袋,把里面肥呼呼的白色肉虫都丢了进去,这可是难得的美味,也是部落民们重要的蛋白质来源,鸡肉味、嘎嘣脆。

“洛饼,你刚才在扒拉什么?蚂蚁卵吗?…”

“呃!头儿,是那个…小甜虫的幼虫,小小甜虫…”

“给我瞅瞅!”

闻言,洛饼不舍的伸出手,把手中的草袋递给了分封的旗队头领,资深特科斯武士洛铜斧。

洛铜斧腰间拴着两把青铜斧,这正是他名字的来源。小旗队里仅有的十多件青铜武器,都是他和几个分封的伤残武士带来的。至于他的“洛”姓,则是特科斯诸部中越发常见的姓氏,最初是起源于为修洛特厮杀的特科斯禁卫,立下了大的战功,得了修洛特用自己名字赐下的姓,后面则大多是特科斯武士们自己取得。可惜,他并没有禁卫军团的出身,不然也不会分封在手蛇城谷地,这个“鸟天天拉屎”的山间旗队里。

对于交通不便,很难管辖的山区与林地,王国收拢各支部族,安置了许许多多的部族旗队。这些部族旗队虽然也有村落,但完全和富足的村社没法比,大多穷的一比,又“民风淳朴”的很。

旗队村落开垦山间田地,大多种的是红薯南瓜土豆这样的杂粮。他们不用向县里的大酋长交粮食,也根本交不出什么正经粮食。他们要交的贡赋,主要是山间狩猎的毛皮、鲜艳的鸟羽、一些少见的木料、还有新要求的橡胶,都是象征性的交一点就成。而旗队真正需要承担的义务,则是在战时出兵,为大酋长打仗或运粮。一个四百人的旗队,打仗至少要出四十个部落兵才行。

当然王国武力强大,几乎没吃过败仗。在各支旗队眼中,打仗就是劫掠发财、吃大酋长军粮的好机会!无论是敌人的武器皮甲,还是敌对村落的布匹陶器,都是山间部族们急缺的。若是攻打富庶的城邦,那就更不得了了,很多部族旗队都会抢着出兵,甚至倾巢而出!以至于王国不得不限定旗队出兵的上限,免得这些部落兵吃太多的军粮…

“嗯?不错,真是好吃的甜虫…这一点才多少啊?洛饼,你再去找找,多挖一些出来,至少填满这个草袋!…”

“啊?头儿,您要吃那么多吗?甜虫吃多了,会肚子疼的…”

“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