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0章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26)(2 / 3)

万元(银币)作为海军补助经费。因此,在“倭王”(天皇)的感召下,日本全国富豪纷纷捐款,一年就有了100多万元(银币)来资助其国家军队建设。

这不仅增加了军费,也极大地鼓舞了民心士气。日本一面扩军,一面派出大批间谍在中、朝活动,在“甲午战争”爆发前,绘成了包括朝鲜和中国辽东半岛、山东半岛和渤海沿线的每一座小丘,每一条道路的详图。当时,清朝的一些有识之士,如“两江总督”沈葆桢、“台湾巡抚”刘铭传等,已看出“倭人不可轻视”。

但朝廷和大部分政要对日本的认识还停留在“蕞尔小邦”的阶段,且“不以倭人为意”。因此,在日本倾全国之力扩充军备战,战争危险日益迫近的紧要关头,清朝反而放松了国防建设,以财政紧张为由,削减国防军费预算,挪去修“颐和园”,从西元1888年始停止购进军舰,三年后停止拨付海军的器械和弹药经费。

日本的“战时大本营”在挑起这场战争之前,制定了海陆军统筹兼顾的“作战大方针”。其战略目标是在中国“直隶平原”(华北平原)与清军进行主力决战,通过彻底打败清军来压迫清朝屈服于自己的军事占领。

日本认为能否达到此目标,关键在于海军作战之胜负。为此,日本人提出了两期作战计划:首先,派陆军一部进入朝鲜,以牵制清军;其次,海军则寻机与中国海军主力决战,以迅速夺取黄海的“制海权”。

尔后,作战则视海军胜败情况而定:如果海军取胜并掌握了黄海的“制海权”,则陆军便从“渤海湾”的“天津港”登陆,之后全力扑向清朝的首都——北京城,以此来实施“直隶平原大决战”,一战而定大清朝!

如果海上决战胜负未分,则以舰队控制朝鲜海峡,协助陆军主力占领整个朝鲜;若舰队决战失败,“制海权”归于中国清朝,则以陆军主力实行本土防御,海军守卫本土沿海。争取实现第一案为基本战略方针。

中国方面,战前则没有明确的“战略方针”和“作战计划”。由于统治集团中的“主战派”、“主和派”意见有分歧,相互掣肘,事先既未组成专门的“作战指挥机构”,更无统筹全局的战略指导,故必然要面临失败。

清朝从开始就寄希望于俄、英等国“调停”,继则在海、陆战端已启的情况下仓促宣战,并命令“北洋大臣”李鸿章“严饬派出各军,迅速进剿”,沿江、沿海“遇有倭人轮船驶入各口,即行迎头痛击,悉数歼除”。

实际上,清朝“临时抱佛脚”是实行了“海守陆攻”的作战方针。但从战略规划方面来看,日本早就已经拔了“头筹”。从“海战”方面来讲,在近代战争中,掌握“制海权”非常重要,因为关系到战争的最终成败与否?

所谓“制海权”,简单地说也就是能使自己一方,在一定的海域内自由航行,而同时使敌方不能自由航行。能否掌握“制海权”,取决于“战争当事国”的海军的实力和正确的战略布局。

“甲午战争”的制海权主要是指黄海海域,因为“黄海”关系到三个“半岛”,即“朝鲜半岛”、“辽东半岛”、“山东半岛”的海上交通。所以,黄海的“制海权”对正处于交战状态的中、日双方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甲午战争”的主战场在朝鲜、中国一侧,而日军属于跨海作战,补给线很长,必须从海上运输。因此,中国虽是“内线作战”,但扰乱和切断敌军的海上交通才是克敌制胜的重要措施。

也就是说,集中海军主力,寻找有利时机主动出击,必要时进行决战,对日本海军形成遏制,不但必要,而且也有这个可能。如果战略正确,指挥得当,清朝或许能够取得胜利,甚至喜获得日本战败赔款。

但在双方争取“制海权”的“黄海海战”中,清军以劣势兵力(清军3000吨以上军舰两艘,3000吨以下军舰10艘,日军3000吨以上军舰8艘,3000吨以下军舰4艘)迎击日军。受限于军舰制造时的技术条件,“北洋军舰”的有效射击距离不超过3000米,而装备了新式测距仪的日本军舰吉野号有效射程可达到5000米。

日军还装备了新式的“速射炮”。北洋各舰设计时,由于火炮威力不足,所以强调舰首对敌,依靠“撞角”来撞击敌舰,这就相当于普通士兵间的“白刃战”或“肉搏战”,且火炮布局以发挥正面对敌攻击的火力为主。

但舰首对敌的“横阵”不利于机动。加之北洋水师各舰舰龄较长,配备的蒸汽发动机马力也不足,养护情况更是不佳,故使得舰队的平均航速仅有10.2节而已。

而相比之下,日本舰队的主力舰较为新式,采用方便机动的纵队更适合发挥火力,速度较快。在实战中,日本舰队的机动能力也强于“北洋水师”。因此,“北洋水师”就陷入了打也打不过,走也走不掉的困境。

在实战中,“北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