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专利问题、管家婆(1 / 2)

对于专利,沐阳沉默了,做这个之前他就考虑过专利或发明申请的事情。 发表了,怕被人剽窃; 不发表,如果大公司做出来了,而自己类似人家的,被发现后肯定被告,麻烦一堆。 就算要发表,要申请保护范围,自己的设计手稿,最初的模版以及核心文件,都要保存好。 另一方面,也要录一个视频保存和时间,来作为证据来证明自己至少是最开始就参与这个专利的人,这样维权的能力就能得到最大的提升了。 实用型专利申请交资料到授权的周期比较短,快则三到六个月。 (比如CN212775866U,CN表示华国,英文缩写,第一个数字2表示是实用新型专利,U表示已经授权,此专利从申请到授权10个月时间) 若是发明专利,申请、受理初审、公布、实质调查到最终的授权,时间很漫长。 也许申请到公布,一般两三个月时间,就拿到申请公布号,发明算是进入保护期。(比如CN113602142A,2个月时间拿到申请公布号,第一个数字1表示是发明专利,A表示处于申请阶段,B表示已经授权) 但要最终的授权,至少18个月,一般需要两三年时间,得看申请人是否延迟实质审核。 不管实用新型还是发明,都需要公开图纸结构和功能,核心技术也得公开,但尺寸和材料可以不公开。 如果要保护所使用的材料,那就把材料公开。 一般来说,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是一起申请的,几个月时间,实际新型专利授权就可以下来,进入专利保护期,同时此发明已经被保护。 专利和发明保护的范围是结构和功能,不管尺寸有什么变化,零件少或多了,只要大致结构一样,功能是一样的,那就是侵权,所以图纸不必标出尺寸,材料不必标出,仿造就困难多了。 沐阳不卖设备,设备曝光机率的确就少很多。 如果可以,他真不想申请专利,垄断不香么。 但这不可能,第一,如果他做代工的话,甲方总会要求来参观考察,哪怕沐阳把设备保护得再好,别人通过蛛丝马迹,仿造难度一般,真想仿造的话,时间长了,总能制造出来,长时间的绝对垄断就不可能。 第二,其它正使用等离子喷焊设备的公司,也会一直改善优化,难免与他的设计结构类型相撞,被人家先申请专利。 第三,专利是人家的,自己偷偷使用,但真被专利拥有者告他的话,他会把以前赚的利润都吐出来,风险非常大。 核心除了设备,就是工艺,多大的电流、喷嘴离工件多高、使用颗粒度多少的粉末合适、焊接速度多少等等几十个参数,要匹配合适才焊出合格的产品,就算把设备偷去,要摸索出合适的工艺也要很长时间。 沐阳明白工艺的困难点,不必太过于担忧设备被人仿造,估算了下,就算设备被仿造,至少有两年优势。 到那时候,估计他已经深研其它了。 等别人快攻破这个设备和工艺,他就高价卖设备,就跟暗黑3一样,先自己赚钱,等别人快发现秘密时,再褥一波羊毛,说不定赚的钱不比代工少。 沐阳说:“这设备的发明专利还是要做的,我们先准备好资料,晚些再发表吧,你也参与进来,第二作者。” 晚几个月发表,再加上几个月的审核期,专利被公开就是一年后的事了。 署名的时候排名越靠后的发明人越来越没有实际意义,署名也只是表明曾经参与过这项专利技术。 但是在评职称的时候还是具有一定作用的,利益分配问题,可以约定比例。 如果不约定,按照专利法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八规定,给予一定的报酬。 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 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1000元。等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0.2%。 雪露是他未来媳妇,沐阳就不计较这些。 但如果是其它人,给点钱就想署名第二第三发明人,想都别想。 “好的,我先帮你整理下资料,你最后审核。”宋雪露没有拒绝这任务。 沐阳今天做调试和实验也有些累了,回到办公室歇息喝茶。 宋雪露在帮整理发票的时候,发现有注明税率,有些不解: “阳阳,买设备需要交税的嘛?有的13%,有的17%,这是什么税呀?” 沐阳抬了下头回道:“开的增值税。” “哦,这么高的税呀,如果不含税有什么后果?” “卖家开发票都含税的,没发票,你就没法拿来报税。 就比如购买一百万的税前设备,税后113万元。当年营收一千万,如果没有发票,帐面上就多了一百万的利润,企业增值税按照25%收,而且增值税部分,还多了一百万。 实际要补缴纳100X(25%+13%)=38万元,你说亏不亏? 如果想偷税漏税,呵呵!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于50%到5倍的罚金。 合理避税可以,比如企业买车,油票、过路费、采购固定资产、研发成本这些,可计入公司的成本费用,就不用交企业所得税了。” 沐阳还记得,几年后购车抵税,不能一次性抵扣了,只能分4年抵扣,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