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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和自己那个世界的蝙蝠侠对峙时,杰森曾经想着自己到底是怎么从罗宾到了这个地步的——他其实厌恶这个地方,也厌恶被小丑和其他恶人催生出的自己。他期待死亡,期待死亡能够将他从哥谭的正邪纷争中剥脱,顺便将阿卡姆骑士这个称号从地球上抹去,灰飞烟灭。

可谁能想到,在来到了这里之后,他最终下意识找回来的第一样物品,就是阿卡姆骑士的装甲。

塔利亚伸手,摸了摸他的头,眼神有些温柔,又有些难过。

“那么你愿意跟我走吗,杰森。”塔利亚问:“暂时离开哥谭,整理好你的情绪——我有我自己的组织,恰好我也需要你的帮忙。”

在露塔斯和杰森之中,塔利亚最终还是选择了后者:“你看起来不愿意再和蝙蝠扯上关系了,不是吗?”

“我不愿意了,塔利亚。”

杰森说:“但我不能去利维坦,我要留在大都会。”

塔利亚有点意外:“为什么?”

“因为很多事情。”

比如他还跟卢瑟又合约、比如罗伊多少算他一个新朋友,比如他硬盘里六层密码守护的文件解开之后……

一个小姑娘不计其数的照片,从小到大。

杰森在电脑前看着那个笑容,想着之前的自己到底搜集了多久她的资料。

他也在记忆中搜寻了很久,最终隐约在这个自己小时候,找到了模糊但有些相似的脸庞。

“小哥哥是我叫来的,他没有偷东西。”

穿着丝绒连衣裙的小姑娘说:“我,我还有东西要给他呢!”

不由分说地,她将手里的石头塞给了他:“他根本不需要偷东西了。”

有点紧张地说着谎,一看就不熟练。

记忆中只记得她小小的,穿着他这辈子买不起的衣服。

脖子上有块绿莹莹的石头,后来被塞给了他。

他跑远了,接着愤愤地将石头扔到了一边,没过多久又捡了回来。

遥远的记忆,很多都模糊不清了。

但他记得一件事。

那双鸳鸯眼。

漂亮得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