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
燥热难耐。
亓笙头痛欲裂,费力地睁开眼睛,模糊中似有人影伏在她身上。
“嘿,美人儿醒了?”肥头大耳的男人掐了把亓笙的腰,咧开嘴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黄牙。
亓笙不动声色地将眼前的一切尽收眼底。
她又被绑架了?
“滚下去。”亓笙冷声道。
“你一个冒牌货,还当自个儿是金贵的郡主娘娘呐?嗤!耍什么威风!”男人不屑地冷笑一声。
“反正将军这辈子都不可能宠幸你,与其一辈子尝不到男人的滋味,还不如从了哥哥!哥哥让你好好快活快活……啊!!!”
稍稍蓄积了些体力的亓笙,一脚将那男人踹下了床。
“谁派你来的?”不等他反应过来,亓笙扣住他的命门。
男人没料到亓笙会骤然反抗,他骂骂咧咧:“小贱人,敬酒不吃吃罚酒!看老子待会儿怎么让你求……”
饶字还没说出口,“咯嘣”一声。
亓笙干脆利落地拧断了他的脖子。
这时,昏沉的大脑骤然涌入一堆不属于她的记忆。
——原来她穿越了。
跟亓笙同名的原主本是金贵的燕国郡主,可三个月前,文王发现原主其实是仇家狸猫换太子的假千金。
被偷走的真千金则是被原主一向瞧不起的“低贱平民”,姜阮阮。
一夜之间,原主从云端跌入泥沼。
珠宝首饰,封地财产,父母兄长们的疼爱……甚至自小指腹为婚的婚约,如今全都转移到了真千金身上。
原主则被要求和亲,嫁给隔壁国家的一个废物瘸子。
若只是嫁给一个瘸子也就罢了。但原主出嫁前不小心偷听到文王的对话,有人要破坏两国关系,而作为两国友好交流的和亲对象,必死无疑!
所以原主选择孤注一掷,在她跟真千金同日成婚的时候,跟真千金换了花轿,上演一出上错花轿嫁对郎。
待真千金发现不对匆匆赶回来的时候,已经晚了。
夜九枭被下了药,原主一口咬定已经跟夜九枭有了夫妻之实,还拿出早就准备好了的染了血的白帕。
但即便成功嫁给了心上人不用去和亲,夜九枭却是厌恶极了她,大婚当晚便将原主打入了偏僻破败的冷院,再也没有踏入半步……
身体愈加燥热,亓笙迅速封住身上的几处穴位,暂时压住药性。
刚将地上的尸体寻了个麻袋装了,就听到外面由远及近,传来纷杂的脚步声。
亓笙眯了眯眼睛,扛起麻袋,悄无声息地从后院溜出去。
原主是按照大家闺秀的标准娇养长大的,并不会武功。
亓笙哪怕上辈子师从世界散打冠军,也差点儿没翻过去墙。而且原主的肌肤娇得要命,稍微蹭一下就青红一片,还不怎么受得了痛。
“啧。”
亓笙十分嫌弃。
好在夜九枭为了方便往返城外的军营,将军府距离城外的乱葬岗不算远。
只是她小瞧了这药劲儿。
刚将尸体丢进乱葬岗,再也压制不住的燥热便再度席卷而来。
亓笙闷哼一声,腿一软,差点儿跌倒在地。
“谁?”
身后突然传来一道喑哑的低喝。
亓笙回头,对上了一双琉璃色眼眸。
只见一位白衣男子坐在不远处。他似是受了重伤,脸色苍白如纸,胸口的白衣被大片鲜血染红。
鸦羽般的睫毛微垂,薄唇紧抿,唇珠精致,整个人散发着一种破碎的美感。
亓笙:“……”
好在以防万一,亓笙的脸上蒙了布巾,不至于让她在抛尸的时候让人瞧见脸。
但体内的燥热一瞬间更加汹涌了。
她仓皇别开脸。
荒郊野岭的怎会有这么好看的男人,跟个易碎的白瓷似的。
得赶紧离开……
别一会儿理智被吞噬殆尽,她霸王硬上弓将人吃干抹净了。
她刚想走,脚腕却蓦地被人攥住,然后将她整个人往后拖去。
那力道大得出奇。亓笙欲要挣脱,却一时间没能挣脱出去。
她蹙眉回头,这才发现这美人竟然也中了药,而且似乎已经神志不清了。
他粗重地喘息,热气喷洒在她的耳廓,仅剩的理智瞬间被吹散……
……
亓笙回到将军府的时候,天色都快黑了。
果然如她猜测的那样,她走了没多久就有人气势汹汹来“捉奸”。
等了这么久,夜九枭早已不耐烦至极,一看到亓笙,就将手边的茶盏猛地摔向亓笙。
夜九枭是习武之人,他这随意的举动,却在盛怒之下下意识带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