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胜仙四十岁,他扶持起来的皇帝在三年前死了,最后一股足以反对他的微薄力量也随之消失。 俯瞰江山半壁,他之权威远胜百年来的所有皇帝。天下也在他的治理之下,由原本的乱世逐渐走向平稳,庙堂之上权力交替井然有序,井市之中民怨平息。 原本接连不断的农民起义与数以百万的灾民消失,那燎原之火已经烧去了腐烂的根须。 这并非李胜仙一人之能,更多的则是那一场场农民起义对社会的破坏,是布衣军对士绅士们的屠杀,是过渡集中的土地重新归于百姓。 更是与他隔江相望的那位圣师之功。 正因为他的存在,天下世家才愿意拿出土地给百姓,才愿意配合朝廷的以工代赈,以田代钱。而不是把所有的良田死死的拽在手里,哪怕长满了杂草,哪怕粮食都堆发霉了也不愿拿出来给百姓。 因为布衣军是真的会杀人。 “仲父,那圣师是个什么样的人?” 小皇帝抱着他的大腿。 李胜仙微微侧目的望了一眼,眸光冷淡,哪怕这是皇帝,哪怕这是自己的血脉。 他扶持上来的老皇帝已经60多岁了,有个三个孩子都早夭了,他自己也基本失去了生育的能力。而李胜仙出于政治的考量,他找了个具有皇室血脉的女子,狸猫换太子。 老皇帝之知晓,也算是有了一些慰藉。 至少后代仍然具有皇室的血脉。 这也是李胜仙比许和强大之处,作为一个统治者与利益分配者,他可以让所有人满意。而许和,只能让大部分人满意,而无法让那些掌握着资源的少部分人满意。 如果是许和,他绝对会把皇帝给杀了,浪费了这大义,也给自己招来一个弑君的骂名。 李胜仙回答道:“一个疯子,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如今天下之乱,一半出自于他。” “他也想做皇帝?” “不,他想当圣人。不是帝王将相往自己脸上贴金,也不是建几座庙宣告天下,而是实现天下大同的圣人。” 李胜仙摇头,然后随后念念有词,说出了江的另一面那流传了十几年的话。 “天下为公,谓天子位也,为公谓揖让而授圣德,不私传子孙,即废朱、均而用舜、禹也。” 舜与禹比作圣人,其位不传子孙后代。 布衣军官位是不存在世袭的,哪怕是土地死后若是遗产过多,也得交出一部分。 李胜仙一眼就看出了其中的先进性,完美的解决了土地兼并的问题。如果能够保证这一制度一直实施下去,那么理论上将来便不会存在农民起义。 可人心是肉长的,有着诸多的七情六欲。 在理性方面,永远没有如果。 小皇帝懵懂不知。 李胜仙眺望着远方的江面,道: “他败只是时间问题。” 夜晚,一艘小船避过了连绵成片的警戒,对岸的使者求见李胜仙,他带来了一封书信,以及一个破大江天险的机会。 李胜仙亲自接见的对方,这是布衣军三把手,镇守入江口的布衣军将领。如其他布衣军的高层一般,起初只是一介船夫,后来跟着圣师造反爬到了高位。 如过往那些开国功臣一般,总是有一批出身寒微之人。 镇江军首答应投奔朝廷,条件是要封异姓王,万户侯。 “异姓王,万户侯都可以给你们,但我怎么知道你们不是将计就计,引蛇入洞?” 李胜仙并未立马答应,打量着对方粗犷的面容,道:“听说圣师贤明,百姓安居乐业。而你应当也受过他的恩惠,何故叛逃?” 十几年前,此人也不过平头老百姓,大概率是逃荒的灾民之一。 “回丞相,某确实受到圣师的救命之恩,但在圣师身边太累了,不自在,形同猪狗!” 将领声音中带着些许的怨恨。 “军功既不能世袭,也不能谋私。小的出生入死,为的就是出人头,如今在那边与草民平起平坐,情何以堪?” “如今不只是我,许多人对圣师颇有怨言。只待丞相一声令下,吾等共诛大贼。” “大贼?” 李胜仙听到这一称呼露出些许讥讽的笑容。 “好一个大贼。” 朝廷的兵马再一次动了起来,短短一个月时间,二十万兵马聚集,如此规模的调兵遣将自然瞒不过布衣军。 时隔八年,两军再次隔江而立,可谓是军旗林立,战鼓震天,整个江面两侧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