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再说话。
随着阿静甩出的球再一次撞击到球瓶上,一局比赛结束,毫无疑问,她赢了,举手做了个庆祝的动作,阿静来到南易身前,“南哥,你上?”
“我不跟你打,你的水平太高,跟你打没意思。”
“咯咯咯,我下来,你和邱曼打。”阿静爽朗地笑道。絖
“行。”南易应一声,走到球道前刚刚把球甩出去的邱曼边上,“邱小姐,阿静的水平太高,我把她赶走了,我们两个来一局。”
一直心不在焉想着心事的邱曼愣了一下才说道:“好啊。”
南易来到球架前,拿起一个保龄球用布擦拭,嘴里一边说道:“邱小姐,你在美国哪个学校?”
“哥伦比亚。”
“真巧,我女儿也在哥伦比亚。”
“女儿?”邱曼狐疑地看着南易的脸,心里猜测着南易的年纪。
“养女。”絖
邱曼心里嘀咕一声原来如此,然后又问道:“南先生你女儿叫什么?”
南易淡淡地说道:“范红豆。”
“砰砰……”
听到范红豆这个名字,邱曼的小心肝先是小颤,接着连绵。
同在一个学校,邱曼又是前知名主持人,且热衷于参加各种名目的联谊会,哥伦比亚的华国留学生就没有她不认识的,对其中比较特殊的存在,她自然也看在眼里。
范红豆是特殊里的特殊存在,气质超脱,平时独来独往罕少和其他留学生扎堆,身边总有一个女保镖形影不离地跟着,出入都是私家车,且是两辆,贵气逼人。
同时,范红豆还是哥大姐妹会的一员,与一班美国和其他国家的富家千金为伍,有一次,她还在咖啡厅里看到这帮人以范红豆为中心在聊天,由此可见,范红豆的身份与其他人相当,甚至更高。絖
“养女这样,养父又该是什么样子?”
此时,邱曼有强烈的探寻南易的欲望。
邱曼打小就是一个明白人,她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也肯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去努力。虽然生活在高知家庭,生活条件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但她对现状并不满足,上大学之前还肯听从父母的安排,等临近毕业,她就开始为自己的未来规划。
可以说,邱曼成年之后,所走的每一步路都是她规划好的。
大学即将毕业那年,她参加了一个电视栏目的主持人社会招聘,非播音系毕业的她为了从几千个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千方百计地找到栏目的冠名商,为对方展示才艺。
由此,她成了主持人,工作有了起色之后,她又倒追现在的老公,一名大院子弟,家里还有点海外关系,前年,她感觉时机已然成熟,果断辞去主持人的工作,踏上前往美国的飞机。
她的出国之路是靠老公家的关系铺平的,而她的学费是之前的冠名商赞助的,她犹如八爪鱼般四下出击,整合资源化为己用。絖
如果说出国之前,她对自己的人生目标还有点迷惘,等到了纽约,她融入当地华人圈子,看过更大的世界,她的目标就比较明确了,那就是名利双收,成为一个生活优渥的公众名人。
她不想只是拿着话筒背稿子,如同一个道具一般出现在镜头里,她要成为奥普拉·温弗瑞、大卫·麦克尔·莱特曼这样的主持人,和各领域的成功人士对话。
把这个目标具体化、步骤化之后,她发现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如何留在美国的问题,能靠工签留下最好,但这个实在太难了,美国的电视节目脚本化没那么严重,事先只有一个大框架,该避讳的避讳,剩下的自由发挥。
这种机制对一个优秀的主持人而言,更方便其脱颖而出,但是一个外来者想成为一个优秀的主持人很难,哪怕英语说得再流利,不具备美国思维,对美国的人文不了解,又怎么可能引经据典,又怎么可能说出让观众喜爱的话。
因此,电视网不太可能会要一个语言勉强过关,对美国又缺乏了解的“老外”当主持人,除非是一档有明确的针对目标,要达到某种政治目的栏目。
对邱曼而言,工签的路并不通畅,至于换其他的就业方向,她又不太乐意,本科专业是英语,在哥大的研究生专业是国际传媒,不当主持人,她也不太可能在美国找到其他含金量较高的工作。
她想留在美国是为了人生目标,而不是为了留下而留下,她不想捱苦。絖
前不久她在一次聚会上见过陈琼,对方为了留在美国和一个美籍华人结婚又离婚的操作给了她启发,她有了模仿的念头。
又在一次聚会上,她遇到了混迹“上流”社会的吴谓,一个两百多斤,让人犯恶心的死胖子,这个死胖子见了她惊为天人,对她展开了猛烈的追求。
虽然她对吴谓一点好感都没有,且能看出来对方追求她的目的并不单单因为垂涎她的美色,但是对方是个有钱人,还在纽约当地有不错的人脉,她有点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