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六章、长银和农协(2 / 6)

提供贷款的方式有发放长期抵押贷款、担保贷款或通过购买企业股票、债券的方式,向企业提供长期资金。

长银资金主要来源于发行股票、金融债券和可转让定期存单,以发行金融债券作为其主要资金来源,吸收客户存款也是其资金来源之一。

长银与一般商业银行的主要区别,一是前者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股本金和发行金融债券,后者主要靠吸收工商企业和个人的活期存款;

二是前者以向企业提供设备投资贷款和其它长期投资贷款为主业,后者主要以向工商企业提供短期贷款为主业。

但是,除了以经营政策性长期信贷业务的各种银行以外,长银和商业银行都是以追逐盈利为其主要经营目标,长银同样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商业银行。

五十年代,根据长期信用银行法,日本的三家银行——兴业银行、劝业银行、北海道拓殖银行改组成长期信用银行,其中劝业银行被一分为二,一半成为普通的商业银行,另外一半改组成长期信用银行,通常“长银”指的就是这家银行,另外两家银行继续使用本来的名称。

1952年,长银在原日本劝业银行的基础上成立,政府以认购优先股的方式提供了50%的资本金,在成立后的三年内,大藏省认购了长银全部金融债券的40%,拥有深厚政府“基因”的长银可以说算是半个国家银行。

60年代初,伴随着日本经济的腾飞,长银的业务发展迅速,在1963年,长银为日本国内制造业提供了几千亿円的资金。

80年代初,长银制定改革措施,希望将工作重点从传统的信贷转向投资银行业务,但并未获得外部监管部门和内部保守派的支持。

“有意思。”

南易看到这一段的时候,目光就扫到员,这批人亦是长银保守派的中坚力量。

长银向不动产企业大量发放贷款,以及直接投资不动产的策略皆由保守派提出,并且,贷款审核部门的审核权主要控制在保守派手里。

“这里得好好查一下长银投资的不动产都有哪些,又是从谁手里收购来的。”

南易在这段资料边上画了一个问号,接着往下看。

在贷款投向上,作为一家具有政策属性的商业银行,长银在成立之初,主要还是聚焦于符合“国家利益”的行业,服从大藏省产业政策,如二战初期的造船、电力、钢铁、煤炭等行业,以及后来的汽车制造等工业生产类行业。

在长银看来,具有政府支持、符合政府政策导向的企业及这些企业的关联公司,才能够在日本长期生存。

因此,长银在实际的信贷业务中,往往不是根据企业的财务报表作为评判依据,而是更多考虑企业的背景和社会关系。

在这样的背景下,长银有着十分稳定的借贷差。

1945年《临时利息调整法》的制定,规定了银行的存款利率、贷款利率、票据贴现利率、账户透支利率等金融机构的利息上限。

长银向其他机构发放的债券利率,总是固定在比长期优惠贷款利率高90个基点之上,而长银的放贷利率,则固定在高于日本银行贴现率的一定水平之上。

随着日本经济的腾飞,长银也在不断壮大。

在1963年,长银的放贷对象包括丰田、东丽集团、川崎钢铁、东京电力、桥石轮胎和东芝等行业巨头,同期,长银也帮助这些企业进行海外拓展。

60年代中后期,在为丰田向羙国进出口银行的贷款提供担保后,长银意识到了海外机会的重要性,因此派遣职员学习外语并前往海外的银行进行培训。

日后长银管理层中的“国际派”,如大野木克信、平尾宏二,就是在这一时期接受了海外的培训后脱颖而出。

随着70年代经济的放缓和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需要通过长银进行贷款的需求越来越少,使长银的长期发展遭到威胁。

因此,包括大野木克信在内的“国际派”开始倡议对长银进行改革,而大野木克信主张公司向投资银行方向转型的建议,也获得了长银高层的认可。

1983年底,由于金融监管原因,银行虽然仍不被允许在日本内部介入债券和股票业务,但可以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参加海外市场的债券承销。

长银由此计划成立一个“投资银行组”,进行债券交易、投资顾问以及系列产品等新业务的开发。

在长银1985年发布的战略规划中,改革的领导者马里奥·水上抨击了目前日本金融制度的落后,并指出长银的改革方向,其中主要包括:

日本金融和经济氛围扭曲,金融制度没有跟上;银行需要转变角色,提供更加先进的金融产品,规模庞大不再意味着利润上升;银行需要建立一个企业融资团队;职员的升迁建立在贡献的基础之上,简化管理层,在薪酬制度上体现个人贡献。

尽管水上的改革受到了长银内部“国内派”的反对,